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福建省統計局辦公室關于2011年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安排的通知》(閩統辦[2011]7號)精神,現就做好福建莆田市2011年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對象
市直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統計工作而尚未取得統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統計人員,以及申請取得統計從業資格的其他人員。
根據《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規定,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等統計調查對象中承擔經常性政府統計調查任務的人員,必須取得統計從業資格,持有統計從業資格證書。聘請、任用未取得統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統計工作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報批評。拒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二、考試時間安排及考試科目
2011年統計從業資格全國統一考試時間為9月18日(星期日)。
考試時間及課程為:上午9:00—11:00《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下午1:30—3:30《統計法基礎知識》。
三、報名辦法
參加統計從業資格考試的考生,填寫《福建省統計人員從業資格考試報名表》后,到市統計局辦公室報名。地址:市政府辦公大樓1號樓六層629室,聯系電話:2221989,聯系人:黃文新。
會計與統計核算、統計實務專業大專,統計學類、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學位)的人員,憑畢業證書報名后可免于參加《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科目的考試,只參加《統計法基礎知識》科目的考試。
四、報名時間
2011年4月20日至7月31日。
請各單位統計人員按照通知要求,及時做好報名工作。
根據《福建省統計局辦公室關于2011年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安排的通知》(閩統辦[2011]7號)精神,現就做好福建莆田市2011年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對象
市直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統計工作而尚未取得統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統計人員,以及申請取得統計從業資格的其他人員。
根據《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規定,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等統計調查對象中承擔經常性政府統計調查任務的人員,必須取得統計從業資格,持有統計從業資格證書。聘請、任用未取得統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統計工作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報批評。拒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二、考試時間安排及考試科目
2011年統計從業資格全國統一考試時間為9月18日(星期日)。
考試時間及課程為:上午9:00—11:00《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下午1:30—3:30《統計法基礎知識》。
三、報名辦法
參加統計從業資格考試的考生,填寫《福建省統計人員從業資格考試報名表》后,到市統計局辦公室報名。地址:市政府辦公大樓1號樓六層629室,聯系電話:2221989,聯系人:黃文新。
會計與統計核算、統計實務專業大專,統計學類、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學位)的人員,憑畢業證書報名后可免于參加《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科目的考試,只參加《統計法基礎知識》科目的考試。
四、報名時間
2011年4月20日至7月31日。
請各單位統計人員按照通知要求,及時做好報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