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入闈人員確定
在進入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根據填報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則確定面試入闈人員。招錄1—2人的職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招錄3人以上的職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
缺考一科、《漢語基礎知識》或《法律專業知識》不合格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
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職位,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闈人員。
2、面試入闈人員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資格初審信息的確認和審核。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不符合的人員,一經查實將視情況予以相關處理。
資格復審產生空缺崗位的,可在本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報考人員中按照排名進行遞補。
面試入闈人員需持下載的《報名表》、準考證以及身份證、畢業證和招考職位需要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資格復審部門進行復審,其中:
(1)免試《漢語基礎知識》的人員,須提供國家頒發的中國漢語水平等級考試HSK6級及以上或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等級考試(MHK)三級甲等及以上證書;
(2)報考法官、檢察官職位的人員,須提供《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3)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管理辦公室(團委)相關證明;
(4)自治區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含村村都有大學生工程人員)和“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地州市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相關證明;
(5)自治區統一選派到鄉鎮基層干部的配偶報考南疆四地州鄉鎮機關職位的須提供縣(市)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選派干部身份證明和結婚證等相關材料;
(6)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7)新疆戶籍人員配偶(子女)須提供配偶(父母)新疆戶籍證明、結婚證等材料。
3、資格復審部門
(1)各地州市負責本地區考錄職位及各級人民法院法官以外職位、各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官以外職位的資格審查。
(2)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負責全區各級法院法官職位的資格審查;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負責全區各級檢察院檢察官職位的資格審查。
(3)自治區地稅局、質監局、工商局、監獄局、勞教局負責本系統招考職位的資格審查。
(4)自治區公安廳負責公安廳交警總隊高支隊直屬吐魯番、昌吉、石河子和奎屯大隊,林業廳負責自治區森林公安局直屬天山西部分局、阿爾泰山分局、天山東部森林公安分局各基層派出所,交通廳負責自治區道路運輸管理系統職位的資格審查。
(5)南疆四地州鄉鎮機關公務員招考職位由招考地區人事局負責資格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