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是我國公務員考試的一項重要內容。我國公務員制度規定,任何人想要進入國家公務員隊伍,必須首先順利地通過筆試這一關口。為了能夠在這場激烈的競爭中取勝,踏踏實實地進行備考固然重要,除此之外,還應該掌握一些必要的應試技巧,它將給你提供巨大的幫助。
在考試過程中,輔助技巧雖然并不直接指導應試者對具體試題進行解答,但是有助于防止和克服人為的疏忽或失誤對考試產生的消極影響。這些輔助技巧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備齊應試所需物品。就國家公務員考試來說,應試所需物品主要包括準考證證、身份證、筆、尺子、橡皮擦等。其中筆又有好幾種,如鋼筆、鉛筆及圓珠筆等。為做到萬無一失,考生在準備過程開始前應對照一下考試規則,及考試要求,開列一個擬帶物品清單,然后依照這個清單逐項進行準備,那些平時粗心大意的人對此應該更加重視,反復檢查和核對,以保證無一缺漏。另外,還應該檢查一下物品的性能,以免在考試過程中發生故障。
熟悉考場環境和考場規則。熟悉考試環境,主要是了解一下考場的設置情況,如自己所在的考場的大小和空間位置、考場里面的裝飾及采光等方面的情況,重要的是要弄清自己座號的具體位置。其次,還要熟悉一下存包處及衛生間等地方。對于應試者來說,不僅要熟悉考場環境,還應熟記考場規則,并將每場考試的起止時間、作答要求等重要事項牢記于心。
保持良好的身體狀況。
案例分析題
案例分析題是一種綜合性較強的題目類型,它要求考生對此進行仔細閱讀和分析。然后運用某種基本原理和理論知識對所提出的問題進行解答,或作出評價。
解答案例分析題,考生應該仔細閱讀材料。為增強針對性,一個很好的辦法是帶著問題進行閱讀。因為試題中的問題會在背景材料中有直接或間接的某種暗示。把握題意后,緊接著就應該確立分析重點,考慮需要運用哪些理論知識或原理來進行分析。就解題思路及具體分析過程中的要求來說,案例分析題的解答同論述題有著較大的相似之處。
此外,考生在確立分析的原理或理論知識時,也要有主次之分,切忌面面俱到,以免被一些細枝末節的事情或現象所困擾。原理的選用應該有較強的代表性,使之為重點內容的分析服務,從而提高答題的整體質量。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在答題過程中必須擺正自己的位置,不能將自己置身于當事人的位置,而應以一個局外人的身份對此進行客觀地分析或評價。
論述題
一般來說,解答論述題應該抓住試題的中心議題,按照“是什么”、“為什么”和“怎么辦”的思路漸進深入地進行闡述。
1、確立中心議題
確立中心議題,是整個解答過程最為關鍵的步驟。避免跑題,考生在解答前一定要仔細推敲題意。對于試題的測試要求,應試者應該做到心中有數,并使全文的論述緊緊圍繞著這個中心議題而展開。
2、辨別試題類型
根據不同的標準,論述題可以劃分為許多類型。主要有敘述式、說明式、評價式、分析式和批駁式這五種。敘述式論述題要求考生把某一事實或原理詳細地記述下來;說明式論述題則要求考生用自己的話對某一事件或原理進行解釋。運用所掌握的知識或理論對事物或人作出價值評定,是評論式論述題的重要特點。分析式論述題要求考生對某一更象進行分解,然后找出這些獨立的組成部分相互之間的內在關系。批駁式論述題要求應試者用某種觀點對試題所展示的觀點或立論進行反駁。
題型不同,作答方式也不同,考生一定要看清試題類型,按相應方式作答。
3、確立論點
中心議題和應答方式確定后,考生接下來就有根據試題的中心議題來確立論點。在確立論點時,考生應考慮到時間許可程度,論點數量不宜過多,安排也應有主次之分,盡量將重要的論點前置,不太重要的內容放在后面敘述,以免把時間耗費在意義較小的內容上。
4、選擇論據
論據的選擇是論述題解答中的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針對性是論據選擇的首要準則或要求。考生應從說明或證明論點的需要出發,選取那些能夠強化所提論點或對論點進行解釋和論證的材料做為論據,使這些論據能有效地為論點服務。由于考試時間有限,考生往往不可能將所有符合要求的材料都選擇進來,這就要求考生必須對所有的材料進行篩選,依據代表性的大小來選定取舍。最終只將那些最有代表性或具有說服力的材料作為自己的論據,而不是毫無選擇地堆砌材料。
5、論證充分、全面
應試者在具體論述過程中,要做到認證充分、全面。中心議題的內涵應該在論點中有完整的體現,而且,每一個論點也應有充分的論據為基礎,論點應是對論據的正確概括。要注意說理的全面性,不能以偏蓋全。其次,表述上要注意邏輯,內容之間不能相互矛盾和沖突,同時應避免不清、語無倫次的現象。除此之外,還要注意理論聯系實際,將所述理論同現實生活中的某些事實結合起來,運用這些理論來對現實事物作出解釋。這一點很重要,因為從命題的角度來講,論述題側重于對知識原理的分析和論證。
6、回應主題
論文結束部分應是全文論述題的概念和濃縮。考生在這里應用簡潔的語言對全文的內容進行高度概括,以使論點更加突出。
判斷題
判斷題的命題通常是一些比較重要的或有意義的概念、事實、原理或結論。在判斷題的解答過程中,以下幾個方面值得應試者注意:
1、結論必須明確,不可含糊或騎墻居中
判斷題中有的試題詞字較多,語句很長,包含有很多各自可以獨立存在的內容。其中有點表述正確,有的不正確,在這種情況下,應試者所作出的判斷,應該是針對試題的整體內容來說。只要有一部分是錯誤的,整個試題便應該被視為錯誤。
2、分辨表現形式,確定解答思路
判斷題的表現形式一般分為直接結論式或間接結論式兩種類型。間接結論式的特點是是非非項的陳述在前,應試者在作答時,必須先對是非項進行推理,然后才能得出結論。直接結論式的試題本身的陳述就是一個判斷句。考生可對此直接進行判斷,無需經過推理便可作出結論。回憶、辨析、差別定義的思維路線是這種判斷題的解答思路。
3、辨析設錯方式
解決判斷題的關鍵,在于考生能否正確地找出或辨析試題的設錯方式。命題人員在編制試題時采用多種多樣的設錯方法和技巧。如實事錯、前提錯、邏輯錯、隸屬關系錯以及概念使用、詞語表達錯等等。事實錯是指某一命題所表述的意思違反了事實真相;前提錯則是指所給出的前提無法推斷出命題的結論。總之,應試者在解答時必須仔細辨析命題的設錯方式,以免被一些錯綜紛繁的干擾因素所迷惑。
選擇題
選擇題的類型主要是單選題、多選題和雙選題這三種。前兩種類型在我國公務員錄用考試中應用較為廣泛。在解答過程中考生可以采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1、淘汰法
最適合單選題。當確定一個選擇項不符合題意時,便將自己的注意力迅速轉移到下一個選擇項,依次加以否定。假如第一個選擇項就是正確答案,那么后面的幾個選擇項就可以忽略不看,這樣可以節省時間。
2、去同存異法
應試者在閱讀完試題內容和所有選擇題后,根據題意確定一個選擇項為參照項,該選擇項同其他選擇項存在著比較明顯的牲差異。然后將其他選擇項與之進行對比,把內容或特征大致相同的項目去掉,而保留差別較大的選擇項。再將剩余的選項進行比較,最后確定一個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
3、印象認定法
印象認定法是指根據印象的深刻來選擇答案。應試者在讀完一道試題的題干和各項選擇項后,各選擇項對于考生大腦的刺激強度是不同的。有的較強,有的較弱,那些似曾熟悉的內容必然會在頭腦中最先形成正確選項的印象,因此,據此作出的判斷的命中率還是比較高的。
4、比較法
此方法應用范圍較廣。在解答單項選擇題時,應試者可以將各選擇項同題意要求進行縱向比較,根據各自同題意要求差異的大小來確定最符合題意要求的答案。在解答多項選擇題時,就要求考生將選項同題意要求作縱向比較,。再將前一過程中保留下來的選項進行橫向對比,最后確定符合要求的正確答案。一般經過這兩次的對比之后,漏選或誤選的可能性就比較小。
5、大膽猜測
如果運用其他方法都無法確定正確答案,可以通過猜測來立案,這可以避免考生在這種試題上過分深究,影響自己的注意力和情緒,同時也有一定的命中率。
公務員考試筆試應答技巧
填空題的作用主要在于測試考生對于知識掌握的準確程度和熟練程度以及理解能力。由于填空題所測試的內容往往是一些容易混淆和被人遺忘的東西,所以也具有一定的難度。為了正確地作答,考生必須準確地記憶答案內容。同時在解答時要仔細閱讀題目,弄清題意,切忌粗心大意。必須先明確空白處應填寫的內容與試題敘述的內容之間的關系,才可填寫答案。
碰上連續設空的填空題時,應試者應更加仔細。這種試題在公務員錄用考試中也經常出現,其目的是檢驗考生對于某個事務的變化發展過進程和規律,以及進行程序等的掌握情況。在試題內容中,隱含著一定的邏輯關系。這就要求考生必須具備一定的邏輯思維能力和推理能力。答題時應嚴格遵循試題內容的內在邏輯關系,不可隨意改變邏輯次序。所填寫的答案不僅要與題目本身相協調,而且彼此之間也不能前后沖突。答案填完以后,考生還應通讀一遍,務必使整體內容表述完整,各部分內容之間實現高度相容與協調。
在考試過程中,輔助技巧雖然并不直接指導應試者對具體試題進行解答,但是有助于防止和克服人為的疏忽或失誤對考試產生的消極影響。這些輔助技巧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備齊應試所需物品。就國家公務員考試來說,應試所需物品主要包括準考證證、身份證、筆、尺子、橡皮擦等。其中筆又有好幾種,如鋼筆、鉛筆及圓珠筆等。為做到萬無一失,考生在準備過程開始前應對照一下考試規則,及考試要求,開列一個擬帶物品清單,然后依照這個清單逐項進行準備,那些平時粗心大意的人對此應該更加重視,反復檢查和核對,以保證無一缺漏。另外,還應該檢查一下物品的性能,以免在考試過程中發生故障。
熟悉考場環境和考場規則。熟悉考試環境,主要是了解一下考場的設置情況,如自己所在的考場的大小和空間位置、考場里面的裝飾及采光等方面的情況,重要的是要弄清自己座號的具體位置。其次,還要熟悉一下存包處及衛生間等地方。對于應試者來說,不僅要熟悉考場環境,還應熟記考場規則,并將每場考試的起止時間、作答要求等重要事項牢記于心。
保持良好的身體狀況。
案例分析題
案例分析題是一種綜合性較強的題目類型,它要求考生對此進行仔細閱讀和分析。然后運用某種基本原理和理論知識對所提出的問題進行解答,或作出評價。
解答案例分析題,考生應該仔細閱讀材料。為增強針對性,一個很好的辦法是帶著問題進行閱讀。因為試題中的問題會在背景材料中有直接或間接的某種暗示。把握題意后,緊接著就應該確立分析重點,考慮需要運用哪些理論知識或原理來進行分析。就解題思路及具體分析過程中的要求來說,案例分析題的解答同論述題有著較大的相似之處。
此外,考生在確立分析的原理或理論知識時,也要有主次之分,切忌面面俱到,以免被一些細枝末節的事情或現象所困擾。原理的選用應該有較強的代表性,使之為重點內容的分析服務,從而提高答題的整體質量。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在答題過程中必須擺正自己的位置,不能將自己置身于當事人的位置,而應以一個局外人的身份對此進行客觀地分析或評價。
論述題
一般來說,解答論述題應該抓住試題的中心議題,按照“是什么”、“為什么”和“怎么辦”的思路漸進深入地進行闡述。
1、確立中心議題
確立中心議題,是整個解答過程最為關鍵的步驟。避免跑題,考生在解答前一定要仔細推敲題意。對于試題的測試要求,應試者應該做到心中有數,并使全文的論述緊緊圍繞著這個中心議題而展開。
2、辨別試題類型
根據不同的標準,論述題可以劃分為許多類型。主要有敘述式、說明式、評價式、分析式和批駁式這五種。敘述式論述題要求考生把某一事實或原理詳細地記述下來;說明式論述題則要求考生用自己的話對某一事件或原理進行解釋。運用所掌握的知識或理論對事物或人作出價值評定,是評論式論述題的重要特點。分析式論述題要求考生對某一更象進行分解,然后找出這些獨立的組成部分相互之間的內在關系。批駁式論述題要求應試者用某種觀點對試題所展示的觀點或立論進行反駁。
題型不同,作答方式也不同,考生一定要看清試題類型,按相應方式作答。
3、確立論點
中心議題和應答方式確定后,考生接下來就有根據試題的中心議題來確立論點。在確立論點時,考生應考慮到時間許可程度,論點數量不宜過多,安排也應有主次之分,盡量將重要的論點前置,不太重要的內容放在后面敘述,以免把時間耗費在意義較小的內容上。
4、選擇論據
論據的選擇是論述題解答中的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針對性是論據選擇的首要準則或要求。考生應從說明或證明論點的需要出發,選取那些能夠強化所提論點或對論點進行解釋和論證的材料做為論據,使這些論據能有效地為論點服務。由于考試時間有限,考生往往不可能將所有符合要求的材料都選擇進來,這就要求考生必須對所有的材料進行篩選,依據代表性的大小來選定取舍。最終只將那些最有代表性或具有說服力的材料作為自己的論據,而不是毫無選擇地堆砌材料。
5、論證充分、全面
應試者在具體論述過程中,要做到認證充分、全面。中心議題的內涵應該在論點中有完整的體現,而且,每一個論點也應有充分的論據為基礎,論點應是對論據的正確概括。要注意說理的全面性,不能以偏蓋全。其次,表述上要注意邏輯,內容之間不能相互矛盾和沖突,同時應避免不清、語無倫次的現象。除此之外,還要注意理論聯系實際,將所述理論同現實生活中的某些事實結合起來,運用這些理論來對現實事物作出解釋。這一點很重要,因為從命題的角度來講,論述題側重于對知識原理的分析和論證。
6、回應主題
論文結束部分應是全文論述題的概念和濃縮。考生在這里應用簡潔的語言對全文的內容進行高度概括,以使論點更加突出。
判斷題
判斷題的命題通常是一些比較重要的或有意義的概念、事實、原理或結論。在判斷題的解答過程中,以下幾個方面值得應試者注意:
1、結論必須明確,不可含糊或騎墻居中
判斷題中有的試題詞字較多,語句很長,包含有很多各自可以獨立存在的內容。其中有點表述正確,有的不正確,在這種情況下,應試者所作出的判斷,應該是針對試題的整體內容來說。只要有一部分是錯誤的,整個試題便應該被視為錯誤。
2、分辨表現形式,確定解答思路
判斷題的表現形式一般分為直接結論式或間接結論式兩種類型。間接結論式的特點是是非非項的陳述在前,應試者在作答時,必須先對是非項進行推理,然后才能得出結論。直接結論式的試題本身的陳述就是一個判斷句。考生可對此直接進行判斷,無需經過推理便可作出結論。回憶、辨析、差別定義的思維路線是這種判斷題的解答思路。
3、辨析設錯方式
解決判斷題的關鍵,在于考生能否正確地找出或辨析試題的設錯方式。命題人員在編制試題時采用多種多樣的設錯方法和技巧。如實事錯、前提錯、邏輯錯、隸屬關系錯以及概念使用、詞語表達錯等等。事實錯是指某一命題所表述的意思違反了事實真相;前提錯則是指所給出的前提無法推斷出命題的結論。總之,應試者在解答時必須仔細辨析命題的設錯方式,以免被一些錯綜紛繁的干擾因素所迷惑。
選擇題
選擇題的類型主要是單選題、多選題和雙選題這三種。前兩種類型在我國公務員錄用考試中應用較為廣泛。在解答過程中考生可以采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1、淘汰法
最適合單選題。當確定一個選擇項不符合題意時,便將自己的注意力迅速轉移到下一個選擇項,依次加以否定。假如第一個選擇項就是正確答案,那么后面的幾個選擇項就可以忽略不看,這樣可以節省時間。
2、去同存異法
應試者在閱讀完試題內容和所有選擇題后,根據題意確定一個選擇項為參照項,該選擇項同其他選擇項存在著比較明顯的牲差異。然后將其他選擇項與之進行對比,把內容或特征大致相同的項目去掉,而保留差別較大的選擇項。再將剩余的選項進行比較,最后確定一個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
3、印象認定法
印象認定法是指根據印象的深刻來選擇答案。應試者在讀完一道試題的題干和各項選擇項后,各選擇項對于考生大腦的刺激強度是不同的。有的較強,有的較弱,那些似曾熟悉的內容必然會在頭腦中最先形成正確選項的印象,因此,據此作出的判斷的命中率還是比較高的。
4、比較法
此方法應用范圍較廣。在解答單項選擇題時,應試者可以將各選擇項同題意要求進行縱向比較,根據各自同題意要求差異的大小來確定最符合題意要求的答案。在解答多項選擇題時,就要求考生將選項同題意要求作縱向比較,。再將前一過程中保留下來的選項進行橫向對比,最后確定符合要求的正確答案。一般經過這兩次的對比之后,漏選或誤選的可能性就比較小。
5、大膽猜測
如果運用其他方法都無法確定正確答案,可以通過猜測來立案,這可以避免考生在這種試題上過分深究,影響自己的注意力和情緒,同時也有一定的命中率。
公務員考試筆試應答技巧
填空題的作用主要在于測試考生對于知識掌握的準確程度和熟練程度以及理解能力。由于填空題所測試的內容往往是一些容易混淆和被人遺忘的東西,所以也具有一定的難度。為了正確地作答,考生必須準確地記憶答案內容。同時在解答時要仔細閱讀題目,弄清題意,切忌粗心大意。必須先明確空白處應填寫的內容與試題敘述的內容之間的關系,才可填寫答案。
碰上連續設空的填空題時,應試者應更加仔細。這種試題在公務員錄用考試中也經常出現,其目的是檢驗考生對于某個事務的變化發展過進程和規律,以及進行程序等的掌握情況。在試題內容中,隱含著一定的邏輯關系。這就要求考生必須具備一定的邏輯思維能力和推理能力。答題時應嚴格遵循試題內容的內在邏輯關系,不可隨意改變邏輯次序。所填寫的答案不僅要與題目本身相協調,而且彼此之間也不能前后沖突。答案填完以后,考生還應通讀一遍,務必使整體內容表述完整,各部分內容之間實現高度相容與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