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報考A3崗位,暫未取得的考生須提交《未取得報考人員書》(附件5),根據《教師資格條例》,未按時取得崗位要求的將予以解聘。以上材料提供原件掃描電子版;
5.定向生、委培生報考,報名時提供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掃描電子版;
6.本人手寫簽名的考生書(附件3)原件掃描電子版。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2.根據用人需求,按照《廣東省202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4)進行專業設置。報考人員應按專業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目錄的,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如所學專業為目錄中舊專業名稱的,按照舊的專業名稱報考。舊專業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詢主管部門同意后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輔修專業、學位種類均不作為專業依據。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3.南雄市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在讀的非2025年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不屬于本次公開招聘對象;
4.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高級工班畢業生報考按照《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參考目錄(技工院校)〉的通知》(粵人社規〔2022〕22號)文件執行;
5.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確保通訊暢通,若因提供聯系信息錯誤或無法及時聯系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6.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五)資格初審
工作人員在報名系統根據考生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對照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在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5日(節假日不審核)進行線上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初審意見為“資料不齊”,退回考生補充完善的,必須在2025年11月25日下午17:00前按照初審意見補充并重新整理全部材料后上傳。資格初審時間截止前不補充材料和補充材料后仍然有欠缺的考生,則報名不成功。補充材料每人僅限1次。請考生上傳報名材料后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查看初審意見。資格審核工作將貫穿整個招聘全過程,報考人員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報考人員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報名確認
請已完成報名的報考人員于2025年11月27日9:00至2025年11月28日17: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確認。未按規定時間完成報名確認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后續將無法打印筆試準考證。
七、考試
本次考試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通用能力測試(教育類),考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2.筆試時間:2025年12月7日,筆試考場設置在南雄市轄區內,筆試具體時間、考場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考試的,視作自動放棄筆試資格;
3.已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須于2025年12月3日上午9:00起自行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4.報考人員憑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招聘考試工作各個環節,請妥善保管好有關證件;
5.筆試以100分為滿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統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相關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考生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6.應聘人員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申請核查。核查限于下列范圍:主觀題、客觀題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登記是否有誤;對違紀、違規、異常記錄有異議。
(二)資格復審
根據招聘的崗位數量,依筆試合格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如筆試合格考生人數未達入圍面試人數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筆試合格考生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若確定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后1名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資格復審。入圍面試人員須按規定進行現場資格復審,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入圍面試人員因不符合招聘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的,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具體要求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另行通知。
(三)面試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工作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公告將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統一公布,請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的考生及時留意相關公告并按公告規定按時參加面試,主管單位不再另行通知領取面試通知書。未按面試公告要求參加面試考試,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面試以100分為滿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生面試完后,由評委進行打分,當場公布成績,考生在面試成績通知書上簽名確認。面試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計算考試總成績,不能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總成績合格線為60分。
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優先聘用少數民族考生,再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按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由主管部門另行組織面試。
面試成績及總成績、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統一公布。
八、體檢
體檢工作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執行。體檢標準按上級相關要求執行。不合格人員可在收到體檢結果后的3個工作日內書面申請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逾期不書面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根據報考崗位由相應學校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個人征信情況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實地考察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擬聘用考察人員未在要求的時間內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動辦理個人檔案調動手續的,視為放棄考察資格。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十、公示與聘用
(一)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統一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二)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三)被聘用者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轉正;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經體檢、考察合格,已列入公示名單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聘用資格及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違背者將記錄在案,且3年內不得參加本市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十一、遞補聘用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擬聘人員公示結束且無異議的,不再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五)報考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六)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者。
十二、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請按要求做好報名及考試過程中的自我健康管理。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為名義舉辦的輔導培訓,以及各類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等,均與招聘組織方無關。
(三)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對惡意干擾報名的人員,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監督電話:。如有涉嫌違紀違規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五)招聘公告發布網站為“南雄市人民政府”(//www.gdnx.gov.cn/zwgk/rsxx/zkxx/index.html),請考生在此網站“招考信息”一欄查看招聘公告、筆試面試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六)本公告由南雄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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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教育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