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已取得書的應聘人員須提供與報考崗位學段學科相適應的書(或教師資格筆試合格證明)。
應聘人員按要求提供以上相應材料,所有證書等材料均須原件(原件驗證后退還,證明材料的原件不退還)和復印件一份。報名資料按序裝訂(夾)后在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交。
(三)考試
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各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數比例要求為1:3,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數(高中緊缺學科崗位可不受此比例限制)。我局將綜合應聘者學習成績、所獲榮譽等情況進行量化考核,按1:3確定入圍考試人員并于11月9日當天現場組織考試。
考試采用專業能力測試+綜合面試方式進行,專業能力測試為模擬上課,綜合面試主要考查考生綜合能力水平,滿分均為100分。總成績滿分100分,為專業能力測試成績80%+綜合面試成績20%。
總成績設合格分數線,未達70分,不進入下一環節。
(四)簽訂就業協議
根據同一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進行選崗并簽訂就業協議(總成績相同的,以專業能力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如總成績和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均相同的,以量化考核分數高的排位在前)。考試成績將于11月10日在蘭溪市人民政府網公示。
考試入圍并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的人員須在成績公示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與蘭溪市教育局簽訂就業協議,逾期將視為放棄。
應聘者在應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簽約、聘用的,責任自負。
(五)體檢
按聘用數1:1的比例,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程序執行,確定入圍體檢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依次遞補符合錄用條件者。
(六)考察
考察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的有關考察規定執行,考察不合格、不宜聘用為教師的不予錄用,依次遞補符合錄用條件者。
(七)公示及辦理聘用手續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蘭溪市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須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期限內辦理報到手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酌情延期轉正或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在蘭溪市教育系統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五、其他事宜
(一)應聘者提供的個人信息要求真實、有效,如有虛假,取消聘用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應聘者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符的,均可取消應聘資格。
(二)應聘者放棄聘用資格,或因體檢、考察等不合格而取消聘用資格的,可按本次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空余名額,無法遞補的空額留在后續招聘中使用。
(三)擬聘人員(2026屆畢業生)須在2026年7月31日前如期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供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暫未取得書的擬聘人員,2026屆畢業生須在202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供與報考崗位學段學科相適應的書,2025屆畢業生須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供與報考崗位學段學科相適應的書。
(四)已取得擬聘用資格人員(含放棄簽約的)不得報考后續場次的招聘。
(五)聯系方式
地址:蘭溪市丹溪大道333號蘭溪市教育局
聯系電話:、88821127
網址://www.lanxi.gov.cn/col/col1229287621/index.html
本次招聘遵循擇優錄取原則,如無合適人選,可將招聘剩余名額用于后續招聘。未盡事宜,由蘭溪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蘭溪市教育局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