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片》(附件5)。清遠市教育局定于2025年10月至11月在武漢、長沙、南昌和廣州等地設點公開招聘56名工作人員和高中教師,詳見《2025年下半年廣東省清遠市直教育系統赴高校設點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附件2)。
三、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2026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即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間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畢業生〔含持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四、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考者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年齡條件
碩士研究生報考年齡在38周歲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
報考考生所涉及年齡的時間點計算截至報名首日。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非2026年畢業生;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定處分期限的計算截至報名截止日。
五、報名方法及流程
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10月23日9:00至11月3日17:00。
2.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網站://www.sydwzk.cn/gdqyjyjzp2025,按照網上提示方法填寫個人資料進行網絡報名。網絡報名流程為:訪問報考系統——注冊賬號——填報崗位相關信息——填寫報名資料——上傳照片——網絡初審——報名確認——自行打印報名表。
(二)現場宣講會
本次招聘將在華中師范大學、華南師范大學、湖南師范大學和江西師范大學舉行招聘宣傳、宣講活動,宣講內容包括用人單位情況介紹以及現場答疑等,考生可了解清遠發展狀況后進行網絡報名。各院校現場宣講會宣講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準考證打印
網絡初審通過后,考生在2025年11月6日后自行登錄以下考點報名系統網址://www.sydwzk.cn/gdqyjyjzp2025打印準考證。
六、考試方式、內容和資格復審
清遠市教師發展中心招聘崗位考試方式為業務考核;清遠市直屬高中招聘崗位考試方式包括筆試和面試。
考生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原件等參加考試。考生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考試。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一)筆試
1.時間:2025年11月9日分別在華中師范大學、華南師范大學、湖南師范大學和江西師范大學4所師范院校內統一時間進行,每名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一所院校參加筆試,具體時間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2.地點:具體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3.筆試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心理學和教育等相關知識。
4.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成績為60分,按4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5.根據考生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預計2025年11月12日將在清遠市教育局和“清遠教育”微信公眾號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本次招聘對進入面試人員采取資格復審的方式。
2.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報名表(見附件4,需粘貼個人近期正面證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到同一頁,A4紙大小);
(3)經學校教務部門蓋章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
(4)報考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等;
(5)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推薦表;
(6)本科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學信網學歷驗證材料。
以上材料(報名表除外)均需攜帶原件及復印件。
在國(境)外學習并將于2026年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須在報名時上傳有關證明材料(成績單、在讀證明等翻譯材料),資格復審時需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3.資格復審有關要求。
(1)資格復審只允許考生本人參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參加面試考試。
(2)各招聘崗位的專業及代碼參照《廣東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設置,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須在報名時上傳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資格復審時需提供課程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
(3)建議考生關注清遠市教育局和“清遠教育”微信公眾號,可了解報名、資格復審等流程,以及查詢考試成績、簽約名單、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等信息。報考我市縣(市、區)學校、市直民辦學校教師崗位可以關注該地(校)招聘發布渠道。
4.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預計2025年11月15日上午9:00-12:00在清遠市第一中學進行,時間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三)面試
1.時間:預計2025年11月16日(具體以通知為準)。
2.面試地點:清遠市第一中學。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成績為60分,按6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簽名確認。
4.面試方式:采用/試教方式面試。
5.按照面試成績占60%、筆試成績占40%的比例確定考生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成績為60分。綜合成績達60分及以上者方可進入體檢。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簽約人員。如綜合成績相同,首先按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入圍簽約人員;如綜合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則按面試主評委評分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入圍簽約人員;如綜合成績及主評委評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單位組織綜合成績相同人員重新進行面試。
(四)業務考核
1.時間:2025年11月17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2.地點:清遠市清城區(以具體通知為準)。
3.業務考核方式:采取會議評審的形式進行。會議評審分為成果展示及答辯兩部分,成果展示主要考查應聘人員專業能力、語言表達及邏輯思維等,答辯環節主要考查業績成果、崗位匹配度及工作設想等。
4.會議評審成績=成果展示成績×40%+答辯成績×60%。會議評審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分數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會議評審成績即為考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達60分以上者方可進入體檢,根據應聘人員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
七、簽約
考試綜合成績和入圍簽約人員名單在清遠市教育局網站和“清遠教育”微信公眾號上公布,考生可通過上述渠道查詢。清遠市教育局將與入圍人員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三方協議(具體另行通知),并約定體檢考察等事項。
八、體檢、考察
對簽約人員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實施。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考察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實施。
九、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業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應當從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十、公示
根據考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的結果,由清遠市教育局在官方網站對擬聘用人員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
十一、聘用及待遇
1.公示后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由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2.考生須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書,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3.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內人員,工資待遇按清遠市事業單位工資待遇相關規定執行。
十二、注意事項
(一)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符合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條件方可報考。凡不按規定條件報名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考生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以取消其資格。
(三)如未在2026年8月31日前獲得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則將被取消聘用資格。
(四)考生須恪守誠信原則。具備參加面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體檢、聘用資格的,同時也須作出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誠信報考。
(五)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考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七)錄用后必須服從聘用單位的專業技術崗位安排。具備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如錄用后聘用單位暫時不能安排相應中、高級崗位的,待單位出現中、高級崗位空缺后,通過競聘上崗方可享受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待遇。此類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八)筆試成績、資格復審結果、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成績、體檢人員名單、體檢結果等事項將在清遠市教育局公布。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清遠市教育局咨詢電話,監督電話,具體崗位情況可咨詢附件1中各招聘單位的聯系電話。
本公告由清遠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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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教育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