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時間:2025年9月25日8:00-9月30日17:00,逾期不予補報。
2.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工作由泰州市高港中醫院、泰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負責。報名期間,依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或須報考人員補充說明的事項,應注明缺失或須補充的內容。
(1)資格初審時間:2025年9月25日8:30-10月1日16:00。
(2)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5年9月25日8:30-10月2日16:00
(3)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5年9月25日8:30-10月2日17:00
(4)繳費確認時間:2025年9月25日9:00-10月5日12:00
3.報名材料
報考人員根據崗位要求將報名材料原件制作成一個PDF文件發送至報名郵箱進行報名,打包文件名格式為“招聘單位+崗位代碼+崗位名稱+姓名”。報名材料如下:
(1)《泰州市高港中醫院 泰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2025年公開招聘備案制人員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3)畢業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填好個人信息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如學校要求網簽畢業生就業協議的,須提交本人姓名與未簽約的網頁截圖)。
非2025年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須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2023、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如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生崗位,須提供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填好個人信息未簽約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如學校要求網簽畢業生就業協議的,須提交本人姓名與未簽約的網頁截圖)或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就業協議證明。
委培、定向的畢業生須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5)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①專業方向證明材料(畢業院校、學院(系)或住培基地出具的能體現本人專業方向的證明,或印有專業方向的就業推薦表、成績單);②住培合格證書(2025年畢業生報考時須提供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協議或住培基地出具的住培證明,考察時須提供住培基地出具的住培考核合格證明,取得住培合格證書的時間可放寬至2025年12月31日;其他人員報考時須提供住培合格證書);③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④崗位B15須提供所從事管理工作相關證明。
(6)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報名注意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均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進行公布。報考人員如有疑問,可電話咨詢。
(2)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和相關要求,按公告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每人限報一個招聘崗位,不得兼報、多報,否則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報考人員在招聘全過程對本人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
(3)報考人員報名時,須符合《崗位表》中關于專業的要求,相關專業范圍的確定,執行《泰州市高港中醫院、泰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2025年公開招聘備案制人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類別要求有差異、但本人認為是相近專業,可向泰州市高港中醫院、泰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提出書面申請,泰州市高港中醫院、泰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在審核所學課程、研究方向等基礎上,對同意添加的,向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添加專業的申請。經批準后,及時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進行公布,報考人員可按正常程序報名,泰州市高港中醫院、泰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須及時審核。專業目錄添加截止時間為2025年9月29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泰州市高港中醫院、泰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未同意或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未批準,后沒有在網上公開添加的專業,不得作為可以報考的專業。
(4)凡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在任一環節,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人員考試或聘用等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5)泰州市高港中醫院、泰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報考人員須在郵箱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登錄郵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須在規定時間內向泰州市高港中醫院、泰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陳述申辯,資格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如未收到初審結果,須電話咨詢泰州市高港中醫院、泰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予以確認。報考人員因未電話確認而未收到初審結果的,視為初審不通過,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6)報名結束后,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少于該崗位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被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公布。被核減或取消崗位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重新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0日8:30-11:30,逾期不予改報名。
(7)本次招聘收取報名費,通過資格初審并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為報名成功。報名費為100元/人,報考人員須將報名費匯入泰州市高港中醫院、泰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財務賬戶,并注明:備案制考試報名+招聘單位+姓名+崗位代碼,如未注明,視為繳費確認不成功。繳費確認成功后不退還報名費(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除外)。
(8)報名成功的報考人員須在2025年10月11日前,登錄泰州市高港中醫院、泰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的報名郵箱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或至泰州市高港中醫院、泰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的現場報名地址領取(請報考人員妥善保存準考證,筆試、體檢等環節均需要用到)。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泰州市高港中醫院()、泰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組織人事處()聯系。
(三)筆試
1.報考A01、A02、A03、A04、A05、C16、C17崗位的人員直接參加面試。報考其他崗位的人員統一采用筆試加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2.筆試采用閉卷方式。卷面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達不到合格線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3.筆試時間為2025年10月12日上午8:30-10:30,筆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
4.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的相關專業知識,筆試不指定復習大綱和復習資料,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5.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成績于考試結束后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公布。
(四)資格復審與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報考A01、A02、A03、A04、A05、C16、C17崗位報名成功人員全部進入面試。報考其他崗位的人員,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同分跟進),不足3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成績公布后,請報考人員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復審。對面試人選,由泰州市高港中醫院、泰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按照崗位要求提供所有報名材料的原件進行資格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除A01、A02、A03、A04、A05、C16、C17崗位外,其他崗位在報考同一崗位的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現場向泰州市高港中醫院、泰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陳述申辯。
(3)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時間、地點、須知等詳見《面試通知書》。成績公布后,請報考人員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4)總成績計算方法。面試結束后,報考A01、A02、A03、A04、A05、C16、C17崗位的人員按面試成績計算總成績。報考其他崗位的人員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總成績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公布。
(五)體檢
1.參加體檢人選確定。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崗位表》中除A01、A02、A03、A04、A05、C16、C17崗位外的其他崗位總成績相同的,根據筆試成績確定,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確定。A01、A02、A03、A04、A05、C16、C17崗位面試成績相同的人員,另行組織加試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公布。
2.體檢工作由泰州市高港中醫院、泰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執行。體檢合格者方可進入下個環節。如因懷孕延遲體檢的,可先參加下一環節,待體檢合格后,按程序進入考察及后續步驟。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費用自理。
3.社會在職人員、已簽約的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在報名時未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就業協議)證明的,須在領取體檢通知單時提供,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4.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如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生崗位,若報名前未提供未就業證明的,體檢前須提供上述材料,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因被取消體檢資格或放棄體檢出現崗位空缺的,按考試總成績在該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泰州市高港中醫院、泰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組織實施考察。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
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
2.散布有損憲法權威、中國共產黨和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國家的集會、*、*等活動的;
3.攻擊黨和政府,發布不道德或者違法言論并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
4.因犯罪被單處罰金,或者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的;
7.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
8.挑撥、破壞民族關系,參加民族分裂活動或者參與非法宗教活動、與宗教極端勢力相勾結,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
9.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11.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1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13.受過勞動教養的;
14.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5.不擔當,不作為,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16.隱瞞個人重要信息,弄虛作假,誤導、欺騙組織和公眾的;
17.貪污賄賂,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18.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者集體資財的;
19.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
20.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21.違反有關規定參與禁止的網絡傳播行為或者網絡活動的;
22.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2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4.有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嚴重影響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國防義務等嚴重失信行為的;
25.自2022年10月1日(含)以來,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26.自2020年10月1日(含)以來,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
27.自2022年10月1日(含)以來,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者被責令辭職的;
28.自2022年10月1日(含)以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法違規違紀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
29.2024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者2023年度及2024年度考核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30.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31.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情形。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報考人員的監督。
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報考人員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崗位空缺時,從該崗位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后,不再遞補。
(八)聘用
公示結束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因擬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報到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解除。
泰州市高港中醫院、泰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見習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崗定級。試用期(見習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擬聘用人員應當在泰州市高港中醫院、泰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江蘇省衛生健康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指導意見〉的通知》文件規定,對連續兩次未能取得相應執業或專業技術資格、不能正式聘用到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應按有關規定,及時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四、紀律與監督
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條件、程序和標準,嚴肅招聘紀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報考泰州市高港中醫院、泰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招聘政策咨詢
本公告由泰州市高港中醫院、泰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泰州市高港中醫院組織人事科;
泰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組織人事處。
監督電話:
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紀(工)委監委第八派駐紀檢監察組
舉報郵箱:
咨詢時間:工作日 08:30-11:30,14:00-17:00
指定網站:泰州醫藥高新區管委會(高港區人民政府)網站(網址://www.cmc.gov.cn)
附件:
泰州市高港中醫院
泰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