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分析與解決問題的能力等方面情況,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后公布低合格分數線,達到合格線的考生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3、筆試時間、地點和方式將通過湖北理工學院網站人事處 “通知公告”欄(//rsc.hbpu.edu.cn)另行通知,應聘者須自行查詢。
(二)面試
1、需筆試的崗位,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入圍面試。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全部進入面試。小于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免筆試的崗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2、面試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工作規程》執行。輔導員及心理健康教師崗位的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對應聘者從崗位性質、工作常識和實踐能力(含心理健康教育知識)等方面進行測評。
3、面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當場評分。面試實行低合格分數線控制,面試分數達到7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4、面試時間、地點和方式將通過湖北理工學院網站人事處 “通知公告”欄(//rsc.hbpu.edu.cn)另行通知,應聘者須自行查詢。
(三)總成績計算方式
需要筆試的崗位,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40%、6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如考生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排名在前;若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可增加綜合應用能力加試,加試成績高者排名在前。
成績在湖北理工學院網站人事處 “通知公告”欄(//rsc.hbpu.edu.cn)進行發布,應聘者須自行登陸查詢。
五、體檢、心理測試與考察
(一)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依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心理測試及考察人選。
(二)體檢、心理測試工作由我校統一組織,其中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體檢結果以體檢機構出具的正式體檢結論為準。需要進行復檢的,復檢機構在具有資質的體檢機構中隨機確定,復檢只能進行。心理測試測評項目包括多項心理健康問卷測驗。
(三)考察工作由學校各用人單位(部門)成立的考察組負責,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檔案、書面函調、線上面談等方式進行,注重對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學習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再次復審。考察結束后,由考察組全面、客觀、公正地撰寫考察材料。
(四)若考生自愿放棄或體檢、心理測試、考察不合格的,由學校根據工作需要,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及備案
(一)經體檢、心理測試和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報學校校長辦公會審定后在學校網站(//rsc.hbpu.edu.cn)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間如收到問題反映,由湖北理工學院調查核實。
(三)公示無異議的,或雖有異議但經調查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向省人社廳申請聘用備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辦理聘用備案。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申請備案,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申請備案。
七、聘用
(一)經省人社廳審核備案后,通知聘用人員報到,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且計入聘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對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員自接到通知20日內無正當理由沒有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單位可根據需要按總成績排名遞補人員,并按上述規定程序重新辦理相關手續。
八、違紀違規處理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規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九、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湖北理工學院網站(//rsc.hbpu.edu.cn)為本次專項公開招聘工作情況、相關通知、錄取情況、結果公示等相關信息發布網站,請考生注意查看相關信息。
政策咨詢電話:(湖北理工學院人事處)
監督舉報電話:(湖北理工學院派駐紀檢監察組、校紀委、黨委巡察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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