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1.平行志愿投檔的規則:在上線考生中先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當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時,按我省規定的同分排序規則排序),再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專業組順序出檔。表中所列“語數之和、語數、外語、首選科目、再選、再選次高、志愿序號”是投檔最低分同分考生排序項。
2.考生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須達到本科相應類別錄取控制分數線。招生院校提出的外語口試、外語語種等投檔要求,已在相應院校專業組備注欄中注明。
3.報考省內公費定向師范生(含優師專項)的考生需符合文件規定的戶籍及年齡要求。其中,報考培養初中教師、高中教師和特殊教育教師招生計劃的考生須具有招生計劃定向的縣市區所在市州范圍內戶籍,同時戶籍遷移時間必須符合文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