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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直小學招生辦法與去年相同嗎?
答:今年延續2024年招生辦法。各市直小學優先招收本校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住房產權、實際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適齡兒童(簡稱“三一致”對象)及按國家、省市相關入學優待政策照顧的對象,“三一致”對象的具體條件與去年保持一致。如果本校“三一致”對象及政策照顧對象的數量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則“三一致”對象采取以落戶到學校招生服務區域時間先后或公開電腦派位(抽簽)等辦法錄取(具體辦法由市直小學自定),沒有被該校錄取的,統籌安排有剩余學位的公辦小學接收入學。戶籍在市直小學招生服務區域但不符合戶籍、住房產權、實際居住“三一致”條件的適齡兒童,應按時向戶籍所在招生服務區域學校報名登記,原則上由戶籍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就近安排公辦學校接收入學。2025年秋季繼續在市直小學實施教育入學“一件事”招生服務改革,通過平臺系統可對接各縣(市、區)招生入學服務平臺,確保各級互聯互通。做好相關配套安全、入學登記系統安全等保測評、密碼測評服務。
四、教育優待照顧對象招生辦法有改變嗎?
答:今年總體延續2024年招生入學辦法,其中今年秋季符合泉州市認定的第一至第四層次人才子女,以及第一、二層次人才孫輩(含福建省引進高層次創新人才、海西產業人才高地人才、福建省優秀人才等省級人才政策覆蓋對象),其適齡兒童可申請就讀市直小學。按照省、市相關政策給予優待,根據學校學位狀況、高層次人才意愿等協調安排學校接收入學。與去年相比,新增符合泉州市認定的第四層次人才子女,以及第一、二層次人才孫輩(含福建省引進高層次創新人才、海西產業人才高地人才、福建省優秀人才等省級人才政策覆蓋對象),其適齡兒童可申請就讀市直小學。
五、港澳臺僑和外籍適齡兒童的招生入學辦法與去年一樣嗎?
答:今年延續2024年招生入學辦法,在市直小學招生服務區域內實際居住的香港、澳門適齡兒童和臺胞適齡子女、華僑適齡子女(中國籍)、外籍學生申請入學,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執行。其中臺胞適齡子女,因家長在泉州購房置業或工作等需隨父親(母親)在泉州生活而要求在中心市區小學就讀的,根據《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意見>的實施意見》《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臺胞子女在閩就讀中小學幼兒園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24〕8號)等精神,優化申請就讀流程,落實“歡迎就讀、一視同仁、就近入學”政策,由監護人按要求向學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根據實際情況,視同本地戶籍適齡兒童統籌安排到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屬片區內公辦小學就近入讀。
六、符合“長幼隨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如何申請?
在學位允許的情況下,符合“長幼隨學”條件的適齡兒童,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精神辦理。報名須提供戶籍、住房產權等證明材料,由其監護人向學校線下提出申請。
七、市直小學報名登記辦法和招生日程總體是怎么安排的?
答:今年市直小學一年級招生入學繼續實行網上報名,招生日程安排與去年一致。5月20日前,各市直小學向社會發布招生公告;6月6日-6月28日,登錄“海絲泉州·人才港灣”信息平臺,上傳相關佐證材料進行網上申報辦理子女入學申請;7月1日-7月4日,各市直小學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適齡兒童、港澳臺僑和外籍適齡兒童、各類政策照顧對象等通過閩政通-本地-教育入學“一件事”模塊等入口進行網上報名;8月1日前,分發錄取通知書,招生工作結束。
八、對市直小學招生工作提出哪些要求?
答:《通知》從“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進一步做好招生服務工作、進一步嚴肅招生紀律”三個方面提出具體招生工作要求。認真執行《殘疾人教育條例》,接收招生服務區域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入學,特別要做好輕度孤獨癥兒童等的隨班就讀工作,不得歧視或拒收。各市直小學要落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加強招生政策宣傳,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時間、招生計劃、招生服務區域范圍、招生辦法和招生結果(即“五公開”)。根據泉州市直小學教育入學“一件事”網上報名服務指南,加強培訓學習,熟悉操作流程,主動靠前服務,熱心、細心、耐心指導家長實現網上報名,招生期間設置并公布招生咨詢服務、監督舉報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