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上傳的照片將直接用于制作資格證書。系統彈出照片上傳成功的提示后,進入個人中心進行數據完善,依次完成“個人基本信息維護”、“學歷信息維護”、“學位信息維護”、“工作經歷維護”、“聯系方式及密保問題維護”等,待到“賬號信息完整度”為100%時才可進入考試報名。
注意:核查未通過或者需現場核查的學歷或學位不會影響后續報名,可先進行報考信息填寫,在資格核查時按要求進行現場核查。“未核查”、“需要現場核查”、“核查不通過”并且未在考試內使用的學歷或學位信息可以自行刪除。
(三)填寫報考信息:選擇相應的報考考試進入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并核對報名信息(務必保證姓名、身份證號、報考級別、報考專業及科目信息準確。報考全科時,輸入學歷和專業工作年限應符合報考條件要求;報免試科目時,必須滿足專業職務、學歷和工作年限要求)。
報考人員自愿選擇是否使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選擇使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僅有一次撤回承諾的機會,撤回承諾后將進行現場核查;不使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將直接進行現場核查(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本次考試設置“省外考生考區”、“西寧市考區”、“海東市考區”、“海北州考區”、“海南州考區”、“海西州考區”六個考區,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考前實際居住地選擇相應考區,原則上省外來(返)青的考生選擇“省外考生考區”,居住地在黃南州的考生選擇“海東市考區”,果洛州、玉樹州的考生選擇“海南州考區”。
(四)信息確認:報考人員在保存報名信息并簽署告知承諾書后,一定要進行信息確認步驟,否則不會進入資格審查項。報考人員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五)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核查通過的可直接繳費。(已經作出承諾的;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全部在線自動完成核查的;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報考人員可免于核查。)
系統沒有自動核查通過的報考人員,包括不適用或不使用(含撤回)告知承諾制報考、學歷學位自動核驗未通過(按報考條件)、資格證書自動核驗未通過(按報考條件)、報考免試級別、專業不完全一致、工作年限存疑,以及之前年度未按照考試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人員,將進行網上上傳材料或現場審核:

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報考人員問答欄目內容。由于辦理學歷學位驗證/認證需要一定時間,請提前安排好驗證/認證事宜,以免影響報名(操作流程詳見附件3)。
關于上傳材料的說明:上傳證明材料時請仔細確認材料是否正確,顯示是否清晰,以免影響報名結果。
(六)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審核通過后,須網上繳費確認,繳費成功后報名信息不可更改,請報考人員務必在繳費前確認個人報名信息。沒有繳費或繳費不成功的報考人員視為報名失敗。
(七)報名成功:在繳費時間截止前繳費成功的視為報名成功。
更多報名細節操作請參照《》,詳見附件4。
六、其他事項
(一)考試大綱使用《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24年版)》。網址://www.pqrc.org.cn/Details/Publish_Details_Form.aspx?RowGuid=7c4e9303-ab0f-4914-8b30-801b3c1ca37dl
(二)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和準考證上允許的考試用具參加考試;考試實行封閉2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
(三)《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應試人員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四)為保障考試安全,維護考試公平公正,人事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對考生進入或離開考場、考點,提出規范性要求;查驗考生身份證件、所攜帶物品,必要時可借助專門設備、專業人員進行檢查;依法收繳考試作弊設備,集中保管應試人員違規攜帶的工具、資料等物品;對考試現場秩序和考試組織實施過程進行視頻監控;在必要范圍內,協調通訊管理部門對無線通訊等進行干擾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六)考生在考試期間,要遵守考場規則,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從試題作答要求。若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認定和處理。涉嫌組織考試作弊、代*試等犯罪活動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七、咨詢電話
資格審核電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工作日上班時間接聽)
技術支持電話(省人事考試中心):(工作日上班時間接聽)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