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 #2025年上海體育大學秋招招生章程#】©無憂考網從陽光高考網獲悉,《上海體育大學2025年秋招招生章程》已發布,希望各位考生仔細閱讀本校招生章程,充分了解學校特色與專業設置。愿你們在高考中發揮出色,考入理想的大學,選擇適合自己的專業,開啟人生新的篇章!

一、院校全稱 | 上海體育大學 | ||
二、就讀校址 | 楊浦校區地址為上海市楊浦區清源環路650號; 徐匯校區地址為上海市徐匯區百色路1333號。 | ||
三、招生層次 | ■ 本科 | ||
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名稱 | 上海體育大學 |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體育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 招生辦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業務機構,負責學校招生日常工作; 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紀檢監察機構。 | ||
七、招生計劃分配 的原則和辦法 | (一)我校依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發展定位與辦學條件,統籌考慮近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及使用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學校本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二)各招生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高考改革省市的選考科目要求等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招辦)編印的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相關文件。 | ||
八、預留計劃數及使用辦法 | 本科招生計劃的1%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 ||
九、專業培養對入學 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英語專業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 所有專業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 ||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經復查,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專業學習要求的考生,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我校學籍管理相關規定處理。 | ||
十一、錄取規則 | (一)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秋季統考)成績錄取的規則: 1.省級招辦按我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將報考我校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進行投檔。具體的投檔比例由我校根據各省市實際生源情況確定。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05%。 2.政策性加分在專業錄取時計入總分。我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級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則上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中分一項,且不超過20分。 3.英語專業的英語單科成績不得低于110分(滿分150分)。 4.對進檔考生根據專業招生計劃數,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進行專業錄取。各專業志愿之間無級差分。 5.對考生所填的專業均不能滿足,且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調劑,并符合調劑專業的相關要求的考生,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上海考生并參考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信息),調劑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見)。對填報專業均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6.考生投檔成績在同分情況下,按各省市同分排序規則執行。 (二)生源不足時,省級招辦可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根據實際缺額計劃數按100%比例進行投檔;若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將剩余的招生計劃申請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錄取。 (三)藝術類專業: 1.考生參加省級藝術類統考合格,文化分達到本省藝術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線,對進檔考生根據專業招生計劃數,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進行專業錄取。投檔成績計算辦法,按各省級招辦公布的公式計算。 2.考生投檔成績在同分情況下,按各省市同分排序規則執行。沒有同分排序規則的省份,依次按藝術統考成績、語文成績、外語成績、數學成績排序。 (四)體育類專業: 1.考生參加省級體育類統考合格,文化分達到本省體育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線,對進檔考生根據專業招生計劃數,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進行專業錄取。投檔成績計算辦法,按各省級招辦公布的公式計算。 2.考生投檔成績在同分情況下,按各省市同分排序規則執行。沒有同分排序規則的省份,依次按體育統考成績、語文成績、外語成績、數學成績排序。 | ||
十二、收費標準 | 學費 標準 | (一)文學、管理學、教育學類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 (二)理學、工學專業每生每學年7000元。 (三)醫學專業每生每學年7400元。醫學技術類大類招生專業每生第一學年7400元,專業分流后按專業所屬學科門類、專業類收取學費。 (四)體育學類專業每生每學年7700元。 (五)藝術學專業每生每學年13000元。 (滬發改價調〔2023〕21號) | |
住宿費 標準 | 每生每學年不超過1200元 (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 ||
十三、資助政策 |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上海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我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我校承諾:確保被我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四、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按照招生“陽光工程”的統一要求,我校秋季統一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我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監督。舉報電話:。 | ||
十五、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www.sus.edu.cn 招生辦:bkzs.sus.edu.cn 咨詢電話:(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 ||
十六、其他須知 | 1.我校部分專業實行大類招生: (1)醫學技術類包含專業:運動人體科學、運動康復、康復治療學、運動與公共健康。 (2)工商管理類包含專業:體育經濟與管理、市場營銷。 凡錄取進入上述大類的學生,入學第一學年不分具體專業,第一學年末進行類內專業分流。專業分流時,根據專業分流計劃數,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由大一學習成績和綜合測評成績組成)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學生所報專業志愿,進行專業分流。 2.藝術類專業錄取的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 3.體育類專業錄取的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體育類專業。 4.華僑及港澳臺地區學生招生、少數民族預科生招生按相關規定執行。 5.學生在讀期間可能更換校區。 6.本章程由上海體育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