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按照招生計劃、中考成績、學生報考志愿,由市招考辦統一進行“大平行”錄取。
錄取分為三個批次。
第一批次(航校生):由省海軍和空軍青少年航空學校招生部門錄取。
第二批次(特長生):按市教育局特長生招生文件執行。
第三批次(填報擇優志愿、指標志愿、其它志愿的考生):根據招生計劃,堅持“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一次性錄取完畢,錄取結果。
“分數優先”:根據考生中考成績進行排名,按照考生排名依次錄取。
“遵循志愿”:當錄取到某位考生時,根據該考生填報的志愿,按照志愿順序依次錄取。
當考生中考成績并列時,先按照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仍并列,按照語文、數學兩科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再并列,按照語文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最后按照排序等額錄取。
3.錄取結果的發布
招生錄取結束,招考辦報請市教育局批準后,將錄取結果送交各初中,進行校內公示,公示期為3天。無異議后,招考辦將錄取結果報送市教育局審核備案,再送交各普通高中。
4.補錄
8月中下旬,若有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未錄滿(含被某普通高中錄取后,經錄取學校確認,被錄取的考生去職業學校就讀而造成丟標的),進行一次志愿征集。每所招生計劃未錄滿的普通高中1個征集志愿,未被任何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可填報所有的征集志愿,已經被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不得填報征集志愿。錄取方法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由市招考辦統一進行“大平行”錄取。
各縣(市)區教育局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本地錄取工作,及時將錄取結果上報市教育局。
被錄取的考生要按照錄取結果,持錄取通知書按時到錄取學校報到。開學后兩周內不到錄取學校辦理入學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三)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招生辦法
1.應屆初中畢業生報考我市中等職業學校三年制專業的(專業及聯系方式見附件2),須在市招辦統一招生平臺上填報考生志愿。每生只填報一所中等職業學校的2個專業志愿,按志愿填報先后順序錄取。填報完志愿后,帶準考證、戶口本、畢業證書等證件直接到所選報學校確認,注冊入學。普通高中畢業生有學習職業技能志愿的,可報考中等職業學校“高中一年制”專業。我市各職業學校多數專業均招收高中畢業生。
2.應屆初中畢業生報考我市中等職業學校“3+2”五年制中高職貫通(銜接)專業的,須登錄“遼寧省招生考試之窗”網站填報志愿,由省招辦按中考成績統一錄取。省招辦錄取后,由所錄取學校通知考生帶戶口本、畢業證書等證件到學校報到。
3.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報我市中職學校三年制專業;應屆初中畢業生可報“3+2”五年制中高職貫通(銜接)專業。
4.中考后,考生可通過各職業學校招生聯系電話或學校公眾號了解咨詢專業補錄信息,及時補報。
5.錦州市域內及外省市往屆初中畢業生、未參加中考報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同等學力的城鄉勞動者、退役軍人、退役運動員、下崗職工、返鄉農民工等欲就讀我市中等職業學校,到市招辦統一招生平臺上所設置的各職業學校報名入口進行網上報名登記,并帶戶口本、畢業證書等證件直接到所選報學校采集信息,注冊入學。
優待加分政策
1.繼續執行國家、省、市政府及教育局制定的教育優待政策。烈士子女入學,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接收;報考公辦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時降20分錄取;在公辦學校就讀的,免交學費、雜費,并享受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助學政策。
2.援藏干部(援藏期間)子女、援疆干部(援疆期間)子女、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胞子女報考公辦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時降10分錄取。
3.按照有關規定,落實軍人子女、人民警察優撫對象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和高校博士子女的教育優待政策。軍人轉業當年其子女升學時享受現役軍人子女同等待遇。
4.按照《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遼委辦發〔2018〕76號)、《關于印發<關于推進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第二批操作細則的通知》(遼人社〔2019〕83號)、《關于印發“興遼英才”等高層次人才生活待遇服務保障措施具體措施操作細則的通知》(遼委人才辦〔2023〕1號)《錦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支持駐錦高校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優惠政策》(錦委辦字〔2022〕12號)規定,落實符合優撫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子女享受教育優待政策。
5.嚴格落實教育優待政策,各類教育優待政策計劃單列。符合多項優待政策的,只可就高享受一項優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