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充實公務用車服務中心駕駛員隊伍,增強執法執勤公務出行保障,根據事業人員流動調配相關規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縣公務用車服務中心擬公開選調駕駛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按照“單位推薦、資格審查、組織考察、擇優選調”的方式,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選調原則。
二、選調范圍及崗位
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選調崗位為公務用車駕駛員崗位,主要駕駛執法執勤用車。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和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合格)或以上等次;
3.崗位需要教育部認可的高中及以上學歷;具有C證以上駕駛證,駕駛技術嫻熟;
4.年齡在49歲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男性,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政策性安置的退役士官優先。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曾受黨紀政務處分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或存在其他違反干部人事政策規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5.按有關規定需要回避的;
6.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歷一身份”有問題的;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不得報名的情形。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照制定方案、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考核考察、體檢、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在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發布《2025年雙峰縣公務用車服務中心公開選調駕駛員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與地點: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雙休日除外)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地點設在縣公務用車服務中心(縣行政中心綜合服務樓326室)。
(三)資格審查。報名時需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2025年雙峰縣公務用車服務中心公開選調駕駛員報名表》(需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加蓋黨委(黨組)公章)一式2份;人社部門備案的聘用合同或其他可證明身份的相關材料(加蓋黨委(黨組)公章);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職位要求的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所有材料使用A4紙復印(加蓋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除身份證、畢業證、駕駛證原件外,其他報名材料一律不退。
報名結束后,由縣委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等單位對所有報名人員相關情況進行資格審查,嚴格進行政治審查,審查合格人員通知進入考察環節(資格審查貫穿報名、考核、考察等各個環節,一旦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立即取消選調資格)。
(四)考核考察。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按有效報名人員人數分別進行考核、考察。
(1)如果報名人員超過4人,則進行駕駛技能測試。按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進行考察,由縣紀委監委、縣委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等相關部門組成聯合考察組進行考察。如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造成選調計劃出現空缺時,按照成績排序依次等額遞補,但遞補不超過2次。
(2)如果報名人員沒有超過4人,則用簡易程序進行引進,即由縣紀委監委、縣委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等相關部門派人組成考察組,進行考察。
根據崗位要求,考察主要審查考察對象“三齡兩歷一身份”等基本信息、駕駛專業技能和駕駛證扣分情況,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績、廉情況及政治業務素質、與職位的適應程度,并核查考察對象人事檔案、廉政情況等。經考察,如果有不良反響等負面清單情形的,實行一票否決。在考察結束后,不允許考生放棄。
(五)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有關規定實施。因考察或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情況造成職位空缺時,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且只遞補一次。
(六)公示。根據考察、體檢情況,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黨組會議研究,報縣委編委批準后確定擬公開選調人員。擬選調人員名單在縣人民政府門戶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調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反映或反映問題經調查不影響選調結果的,正式確定為選調人員,按政策和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五、其他事項
公開選調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由縣委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共同組織實施。
六、紀律和監督
(一)公開選調過程中如有相關通知(公告)、調整、補充等事項,在縣人民政府門戶網進行公告。請考生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因考生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或未按通知要求實施,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考察、體檢的,責任自負。
(二)選調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對參考人員、負責選調工作的單位和工作人員在此次公開選調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開選調有關具體事項由雙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雙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