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教育部《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51號)、國家語委《普通話水平測試規程》(國語函〔2023〕1號),市教育局決定開展2025年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年滿18周歲,豐林縣戶籍或在我縣工作、居住的社會人員。
二、報名時間
2025年3月25日-27日(逾期不予受理)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報名地點
豐林縣教育局(新青鎮光明大街27號)
四、個人應提交的材料
1.豐林縣戶籍考生需攜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復印于同一A4紙,并在復印件空白處標明有效聯系電話);
2.非豐林縣戶籍考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用人單位出具的在職證明(加蓋公章并附單位聯系人信息)或者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期內的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
五、測試費
普通話水平測試費為每人每次50元,在校學生減半(依據黑價聯字〔2007〕11號)。繳費后未按規定時間參加測試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六、測試方式
采取計算機輔助方式進行。
七、測試時間及地點
測試時間及地點將根據報名情況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伊春教育”微信公眾號后續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八、有關要求
1.請考生按照報到時間持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考區,身份證丟失或正在辦理的考生,須攜帶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的臨時身份證明入場,沒有證件或證件不清晰的,按無證件處理,不允許參加測試。電子身份證不作為考試入場有效證件使用,請廣大考生注意。
2.考試區域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資料、報刊、字典、詞典以及手機、智能手表等電子設備,請提前放置妥善位置。
3.測試過程中出現違紀作弊行為的,嚴格按照《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取消該考生考試資格或考試成績,并記入全國普通話水平測試違紀人員檔案。
4.對于已參加過測試,且成績尚未發布的考生,報名系統將不允許重復報名。此類考生需待成績公布之后,方可進行下次報名。
5.伊春測試點暫時無法提供網上報名服務,且從未與任何單位合作受理網上報名等事宜,任何機構或者個人的代報名、測試、培訓等行為,均與伊春市教育局無關,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咨詢電話:豐林縣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