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兒升學# #天津河東區2025年春季初中學生轉學工作通知#】天津河東區2025年春季初中學生轉學工作已出爐,以下是®無憂考網為大家整理的《天津河東區2025年春季初中學生轉學工作通知》,供您借鑒。
1.轉學辦理范圍
七年級(2024級)八年級(2023級)
注:七年級(2024級)第一學期、九年級(2022級)第二學期開學后不辦理轉學。
2.網上轉學申請時間
1月6日至1月13日(工作日8:30-18:00)
3.轉學所需材料
(一)本市戶籍學生需提供
1.學生河東區戶口本
2.河東區房屋產權證的基本信息頁
3.全國電子學籍號
(二)外省戶籍學生需提供
1.在有效期內的河東區居住證或電子居住證。
①居住證持有人須為申請在我區初中就學隨遷子女的父親或母親
②有效期內的居住證簽發、簽注單位必須為天津市公安局河東分局。
2.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配偶和隨遷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如父、母、子女戶籍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結婚證和孩子出生證明。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配偶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區戶籍(含藍印戶口、集體戶口)的,我區將不再接收其隨遷子女轉學。
3.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在本區合法居所證明。
①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證持有人自有住房或居住證持有人與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
②租賃住房的:需提供有效期內的居住證持有人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租賃用途須為居住)和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配偶的《天津市不動產登記記錄查詢結果》,需在天津市有0套不動產。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配偶中一方已在天津市其他區購房的,我區將不再接收其隨遷子女入學。
居住證持有人提供的居住證地址與合法居所證明的地址須一致。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須在河東區住建委辦理;《天津市不動產登記記錄查詢結果》在天津市市區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解放南路376號)開具。
4.居住證持有人在河東區的務工就業證明及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①居住證持有人是個人經商的,需提供河東區的工商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稅務登記證件(或電子稅務局打印完稅證明)以及河東區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②居住證持有人在河東區單位工作的,需提供在河東區與企業或用工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以及河東區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以上所述河東區社會保險繳費證明,需提供居住證持有人本人在河東區連續繳至轉學登記日且不少于6個月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繳費證明(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連續繳滿)。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包括“天津市社會保險個人參保證明”和“天津市醫療保險參保權益記錄單(個人)”。
5.全國電子學籍號。
4.轉學辦理流程
1.登錄注冊。1月6日至1月13日(工作日8:30-18:00)由學生家長登錄“河東區初中轉學登記系統”,注冊賬號(一名學生僅允許一名家長注冊登記,注冊人姓名填學生或家長姓名均可)。
2.信息填報。請如實填寫基礎信息,所有上傳的證明材料真實有效。
3.網上預審。河東區教育局將根據家長提交材料在網上進行預審。材料如有問題,家長會收到相關短信通知;材料通過預審,家長將于2月13日收到現場驗證電話通知。
4.現場驗證。根據電話通知的具體要求,2月14日學生及家長攜帶所需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與網上提交材料一致),現場核驗材料,現場核驗地點另行通知。驗證合格,為學生辦理轉學手續;驗證不合格,取消轉學資格。
5.到校上課。2月17日,轉學學生到校上課。學校為其辦理轉學手續。逾期未到校者,視為自動放棄轉學。
5.就學安排
河東區教育局依據轉學申請登記情況和區內學位資源情況,在全區范圍內將符合條件的學生統籌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
6.幾點提示
1.本通知中的“轉學”是指初中學生申請由外省市轉入本區,申請由本市外區轉入的只接收河東區戶籍學生。學籍狀態為休學、離校等非在校狀態的學生不可申請辦理轉學。
2.五四學制(即小學五年初中四年)學校就讀學生須提供學籍所在校開具的五四學制證明并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
3.所有提交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虛假證明或到學校報到時相關證件失效、變更,均取消轉學資格。未按規定時間進行網上登記和現場驗證的,不予安排學校。
4.相關材料提交后,請耐心等待審核結果。材料如有問題,家長會收到相關短信通知;材料通過預審,家長將于2月13日收到現場驗證電話通知。
5.如相關工作進行調整,將會在天津河東教育公眾號發布,請隨時關注。
7.咨詢電話
8411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