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于11月13日前將規范填寫的申請表遞交到考試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逾期不予辦理。原則上申請復核的科目不得超過三項(不含政策加分)。 (二)各地(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受理后,須認真核對考生信息,確認無誤后,于11月14日統一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 (三)按照國家要求和考生申請,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組建由專家組和監督人員組成的復核組,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復核只查分不查卷,僅限于漏評、誤評及小題分匯總,由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向考生反饋。 3.成績查詢入口
【#),須于11月13日前將規范填寫的申請表遞交到考試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逾期不予辦理。原則上申請復核的科目不得超過三項(不含政策加分)。 (二)各地(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受理后,須認真核對考生信息,確認無誤后,于11月14日統一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 (三)按照國家要求和考生申請,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組建由專家組和監督人員組成的復核組,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復核只查分不查卷,僅限于漏評、誤評及小題分匯總,由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向考生反饋。 3.成績查詢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