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慶北碚區義務教育公辦小學招生辦法
為進一步規范本區公辦小學招生工作,依法保障適齡兒童接受小學教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國務院關于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消除大班額專項規劃有關工作的通知》《重慶市義務教育實施條例》《重慶市中小學學生學籍管理辦法》《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貫徹落實入學資格不得與商品房銷售掛鉤規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一、本區戶籍適齡兒童按照免試、劃片、就近原則入學。招生當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6周歲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就讀小學,實行“三對口”辦法入學。即:即學齡兒童與父(母)的戶口、房屋產權證明(或房屋產權證、購房正式合同)和實際居住地一致,按《北碚區義務教育階段小學招生范圍》入學。
區內學位緊張學校只招收符合“三對口”的適齡學生,且在招生范圍內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每套居民住宅,6年內只能安排同一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子女對口入學(以子女入學時間計算,多個子女的以最后一個入學時間計算)。
(二)其法定監護人在該套房屋產權中需占51%及以上的份額。
(三)需提前一年(即入學前一年8月31日之前)辦妥房產證明及對應戶籍(自購房合同規定的交房時間起算,交房不足一年的新建樓盤可延遲到入學當年8月31日之前)。
對不符合學位緊張學校入學條件的適齡學生,由區教委統籌安排到其他學校入學。
二、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保障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堅持“兩為主”(即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公辦學校接收為主)政策,保障流動人口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持本區公安部門簽發的《居住證》的非本區戶籍適齡兒童按照統籌安排、指定學校原則入學。
三、妥善解決適齡殘疾兒童入學。公辦學校必須接收招生范圍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學生隨班就讀。患有嚴重生理缺陷,但能適應學校學習、生活的殘疾學生,由特殊教育學校安排就讀。無法到校接受義務教育的重度殘疾兒童,片區學校力所能及實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門服務。
四、第一條中第(三)條件,從2023年秋季招生入學起實施。本《辦法》中確定為學位緊張學校前已購房的(以房屋產權證時間為準),不受第一條的(一)、(二)、(三)條件限制。
五、本《辦法》由北碚區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