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基礎教育領域不正之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部署要求,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秋季學期全省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陽光分班”工作的通知》(贛教基字〔2024〕26號)和市教體局“陽光分班”工作要求,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優化教育生態,體現教育公平。自2024年秋季學期起,我區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下同)起始年級實行“陽光分班”。為確保分班工作公開、均衡和有序實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
全區各級各類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新生(小學一年級、初中七年級)。
二、工作程序
(一)公開分班方案和預報名。8月25日前,各校按照“三重一大”議事機制等形式,對分班方案進行討論、集體決策。制定并公布本校的新生分班方案,同時報區教體局備案。8月30日,各校對照教育考試中心錄取的本校新生名單組織預報名,確定實際參與分班名單及學生數。預報名時向起始年級學生家長發放本校分班方案,“多胞胎”學生家庭在分班前可自愿向學校提出申請,綁定式放在一個班級參與隨機分配。
(二)確定班數。8月30日,各校根據預報名學生數,合理確定起始年級班級數和班額數,且不得出現“大班額”現象。
(三)教師分組。8月30日,各校根據開設的班級數,首先確定班主任人選,再按照“均衡搭配、結構合理”的原則,根據年齡、職稱、性別、性格特點和教學水平等因素均衡搭配任課教師團隊。不得將骨干教師、社會認可度高的教師集中配置到同一班級。學校要將任課教師團隊在校門口顯著位置公示。
(四)學生分班。8月31日,學校根據男女比例均衡分班,并按隨機編組順序確定班級序號。確保各班學生人數基本一致,男女比例大體相當。堅決杜絕任何形式的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教工子女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級。學校將學生分班名單及班級序號在校門口顯著位置公示。
(五)抽簽選班。8月31日,學校主動邀請行風監察員、新生家長代表(每班等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等社會各界人士現場共同監督,由班主任代表任課教師團隊抽取班級序號,從而確定所任教班級。抽取結果當場公布,由監督人員代表和學校參與人員現場簽字認可。學校第一時間通過學校公眾號、校務公開欄等途徑對分班結果進行公開公示。
(六)補錄學生分班。對補錄及休學返校的學生,也須按照“陽光分班”要求,隨機均衡分班并由家長、班主任簽字認可,同時將分班結果及時公示在校門口顯著位置。
三、工作要求
1.強化組織領導。實行“陽光分班”是辦人民滿意教育、維護教育公平的重要舉措,是正在開展的基礎教育“規范管理年”行動、基礎教育領域不正之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具體要求。各校要從講政治、講大局、講紀律的高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建立科學有序、運轉高效、公正透明的分班工作機制,有序開展“陽光分班”工作。凡有直系親屬和子女就讀本校起始年級的教職工實行回避,不參與當年的“陽光分班”工作。實施過程要全程錄音錄像刻盤存檔,過程性資料要規范存檔備查。
2.強化宣傳引導。各校要加大對“陽光分班”政策的宣傳引導,廣泛利用網絡、媒體和家長會等多種形式,積極向廣大家長和社會宣傳“陽光分班”的目的意義、程序方法,爭取社會各界尤其是家長的理解、認可和支持,營造良好社會氛圍,促進教育公平。
3.強化監督檢查。區紀委監委派駐監察組、區教體局加強對“陽光分班”工作的監管,通過現場監督、線索核查、開學督導、師生訪談、查閱臺賬資料(分班方案、分班學生名冊、分班任課教師名冊、監督過程材料等)等方式檢查各校工作開展情況。“陽光分班”完成后,任何人不得調整或變更分班結果。確認無誤后將結果上傳至江西省智慧教育平臺相關模塊(具體操作方式另行通知)。
4.強化追責問效。學校黨政負責人要親自把關,細化分工,責任到人,嚴格執行“陽光分班”工作的各項要求,確保新生按時入學和社會秩序穩定。對分班過程中出現的違規違紀問題,區教體局將嚴厲查處、嚴肅問責,處理結果與學校辦學績效綜合評估、班子考核相掛鉤。對于民辦學校違規的,視情節輕重核減該校下一年度招生計劃。
舉報監督電話:區教體局:;區紀委監委第六派駐紀檢監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