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請轉入的年級有空余學位,空余學位不包括用于休學復學的專用學位。(具體登錄轉學平臺查看空余學位情況,也可電話咨詢轉入學校,咨詢電話附后);
4.畢業年級學生一般不予轉學。
三、基本程序
1.提交材料
家長可選擇下列方式中的一種,進入濰坊坊子教育服務平臺,按提示操作即可。
①“愛山東”登錄入口:下載“愛山東”App,左上角選擇“濰坊市”—“濰坊坊子區”,點擊“熱門服務”中的“坊子教育服務”,選擇“轉學申請”,按照系統提示操作。
②微信小程序登錄入口:微信搜索“愛山東政務服務”小程序,或掃描“愛山東政務服務”二維碼(),左上角選擇“濰坊市”,搜索“坊子教育服務”點擊進入,選擇“轉學申請”,按照系統提示操作。
2.平臺審核
轉學材料經區教體局審核通過的,按照招生批次順序進行學位安置;審核不通過的,反饋家長轉學申請不予受理的結果及理由,并結束轉學業務。
3.學位安置
根據申請轉學人數基本條件對應的招生批次,按照購房時間(不動產權證登記時間,無房產證的按照購房合同登記時間)、租房時間(坊子區商品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登記時間),通過電腦一鍵派位的方式進行安排。片區學校無學位或未獲得學位選擇關聯學校的,關聯學校在安置完本校片區內符合條件的轉學學生后仍有空余學位的,按照對應的招生批次進行安排;片區學校和關聯學校都未獲得學位,服從調劑的,從其他還有空余學位的學校予以調劑安置;不服從調劑的,轉學業務結束。
4.學位確認
家長在獲得學位后須在8月24日前與學校確認該學位,也可根據自己實際情況放棄使用該學位;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學位的視為放棄該學位。
5.學籍辦理
獲得并確認學位后,由轉入和轉出學校、教育主管部門按程序從“山東省基礎教育管理信息化平臺”提交申請并審核,辦理正式學籍轉接手續。
6.入學安排
在“山東省基礎教育管理信息化平臺”轉接手續完成后,由轉入學校通知學生入學。正式入學時間原則上為新學期開始。
四、需準備的證件材料
1.坊子籍學生。在坊子區有房產并實際居住的,提供戶口簿、監護人房產證(不動產權證)。自然村村民需提供村委會證明。
2.非坊子籍學生(隨遷子女)。在坊子區有房產并實際居住的,提供戶口簿、監護人房產證(不動產權證);在濰坊市區無房產,坊子區租房居住的,提供實際入住證明(戶口簿、監護人居住證或坊子區商品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和實際工作證明(坊子區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或有效期內的坊子區工商營業執照)。
特殊情況說明:
戶口本無法證明學生與監護人關系時,根據需要提供出生醫學證明、結婚證明、離婚證明、領養證明等必需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學生戶籍必須至少隨法定監護人一方。學生與法定監護人雖在同一戶口簿,但空掛于單位、親戚、朋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上的不作為入學依據。
除學生監護人夫妻共有房產外,其他共有房產不作為轉學依據。購置期房,并未交付入住的,不作為轉學依據。
已購房并交付入住但未辦理房產證(坊子區不動產權證書)的,需提供購房合同、購房原始發票和房屋質量保證書。
公寓、寫字樓、商鋪等非住宅房產均不作為入學依據。
一套住房在同一就學時段內,只允許同一租賃家庭的子女入學。小產權無法辦理房屋租賃備案的,需由社區出具租住證明并經街道確認。
特殊群體:高層次人才子女、烈士、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駐濰武警部隊現役軍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濰坊市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勞動模范及其他依法優撫對象子女按有關政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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