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義務教育階段轉學生
自愿從城區外轉入該校就讀,符合“有戶有房且房戶一致”條件的,由其監護人根據招生區域劃分,8月28日-8月29日到我校線下審核確認。如有空余學位,則提交經過雙方學校和所屬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簽章的轉學審批單辦理轉學手續。如沒有空余學位,則由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城區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到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學校入學。
(請關注學校微信公眾號,并于7月10日前提交轉學申請,完成預登記;8月28日-8月29日線下審核確認。)
三、小學一年級入學
(一)招生對象及材料準備
符合以下條件且須是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學的適齡兒童。
以下涉及到房產、戶籍之處,取得時間均需是在2024年6月28日之前,房產還需條件“在廣安小學學區域內,有自有產權住宅的適齡兒童本人和其法定監護人(含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與適齡兒童在同一戶籍)房屋產權份額須達50%及以上。”
1、“有戶有房”的適齡兒童
“有戶有房”是指適齡兒童本人戶籍及該適齡兒童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含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與適齡兒童在同一戶籍)的自有產權住宅地址均在廣安小學校招生區域內。
“有戶有房”的適齡兒童網上報名申請時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照片或掃描件:
a.戶籍證明材料(戶口簿首頁、戶主頁、適齡兒童戶籍頁、房產證持證人戶籍頁);
b.本人或其監護人(含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與適齡兒童在同一戶籍)的房產證明(房產證或購房網簽合同)。
2、“有戶無房”的適齡兒童
“有戶無房”是指適齡兒童本人戶籍地址在廣安小學校招生區域內,但該適齡兒童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的自有產權住宅地址不在廣安小學校招生區域內。
“有戶無房”適齡兒童網上報名申請時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照片或掃描件:
戶籍證明材料(戶口簿首頁、戶主頁、適齡兒童戶籍頁)。
3、“有房無戶”的適齡兒童
“有房無戶”是指適齡兒童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含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與適齡兒童在同一戶籍)的自有產權住宅地址在廣安小學校招生區域內,但該適齡兒童本人戶籍地址未在廣安小學校招生區域內。
“有房無戶”適齡兒童網上報名申請時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照片或掃描件:
a.適齡兒童與監護人關系證明材料(適齡兒童與其監護人同一戶籍地址的戶口簿首頁、戶主頁、適齡兒童戶籍頁、房產證持證人戶籍頁的原件照片或掃描件,也可提供出生醫學證明照片)。
b.適齡兒童或其監護人(含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與適齡兒童在同一戶籍)的房產證明(房產證或購房網簽合同)。
4、“無戶無房”的經商務工隨遷子女
“無戶無房”是指適齡兒童本人戶籍地址及該適齡兒童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的自有產權住宅地址均不在廣安小學校招生區域內,但該適齡兒童的法定監護人在廣安小學校招生區域內經商務工,其中:經商人員截至2024年6月28日前須有6個月及以上營業執照或持有公安部門頒發的申請入學適齡兒童城區居住證;務工人員截至2023年6月28日前須有用人單位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6個月且申請入學當月仍處于持續繳納狀態證明或持有公安部門頒發的申請入學適齡兒童的城區居住證。
“無戶無房”的進城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網上報名申請時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照片或掃描件:
a.適齡兒童與監護人關系證明材料(戶口簿首頁、戶主頁、父親或母親戶籍頁、適齡兒童戶籍頁,子女戶籍與父母未在一起的,須提供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
b.父親或母親身份證、滿6個月以上的工商營業執照,或由用人單位連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且申請入學當月仍處于持續繳費狀態的證明(以社保部門提供的證明材料為準),或公安部門頒發的適齡兒童少年的城區居住證(以上截至2024年6月28日前)。
5、各類教育優待政策對象子女
教育優待政策對象子女包括符合條件的烈士、現役軍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或傷殘警察、消防救援人員、援藏干部職工、政府招商引資業主、政府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經中省市政府表揚的抗疫一線醫務人員等符合教育優待政策對象的子女,具體執行按照各類教育優待對象對應優待政策予以落實。
各類教育優待對象子女網上申請時需準備以下材料照片或掃描件:
居民戶口簿(子女戶籍與父母未在一起的,須提供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居住證明(居住證、房產證、購房合同或住房租賃合同),對應優待政策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
(二)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各類教育優待政策對象子女,“有戶有房”的適齡兒童;
第二批次:“有戶無房”的適齡兒童;
第三批次:“有房無戶”的適齡兒童;
第四批次:“無戶無房”的經商務工隨遷子女。
(三)招錄方式
按招生批次順序進行錄取。
若該批次通過資格審核的適齡兒童申請人數小于或等于學校招生計劃數,則全部錄取。
若大于招生計劃數,則按照相應批次規定條件時間先后順序進行順位錄取,滿額為止。超出招生計劃數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由廣安區教科體局按照批次先后、批次內相應時間先后的原則統籌調配到還有剩余招生計劃或有空余學位的廣安主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
(四)招錄辦法
按照第一批次“有戶有房”、第二批次“有戶無房”、第三批次“有房無戶”、第四批次“無戶無房”順序依次招錄。
第一批次“有戶有房”招錄:
在完成政策性的優待對象從其政策規定錄取后,剩余招生計劃數,首先錄取第一批次“有戶有房”適齡兒童。
若第一批次“有戶有房”的適齡兒童申請就讀人數少于或等于廣安小學校招生計劃時,則由廣安小學校全部錄取;若第一批次“有戶有房”的適齡兒童申請就讀人數多于廣安小學校的招生計劃時,則按照適齡兒童本人戶籍遷入到廣安小學校招生區域的時間先后順序進行順位錄取,額滿為止。
第二批次“有戶無房”招錄:
完成第一批次“有戶有房”適齡兒童招錄后,如計劃招生數還有剩余,可啟動第二批次“有戶無房”適齡兒童招錄。
若第二批次“有戶無房”適齡兒童人數少于或等于廣安小學校剩余招生計劃數時,則由廣安小學校全部錄取;若第二批次“有戶無房”資格審核的適齡兒童人數多于廣安小學校剩余的招生計劃時,則由對應片區學校按照適齡兒童本人戶籍遷入到廣安小小學招生區域的時間先后順序進行順位錄取,額滿為止。
第三批次“有房無戶”招錄:
完成第一批次“有戶有房”、第二批次“有戶無房”適齡兒童后,如計劃招生數還有剩余,可啟動第三批次“有房無戶”適齡兒童招錄。
若第三批次“有房無戶”的適齡兒童人數少于或等于廣安小學校剩余招生計劃數時,則由廣安小學校全部錄取;若第三批次“有房無戶”的適齡兒童人數多于廣安小學校剩余的招生計劃時,則由廣安小學校按照適齡兒童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含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與適齡兒童在同一戶籍)在廣安小學校招生區域購買自有產權住宅(房產證或網簽合同為依據)的時間先后順序進行順位錄取,額滿為止。
第四批次“無戶無房”經商務工隨遷子女招錄:
完成第一批次“有戶有房”、第二批次“有戶無房”、第三批次“有房無戶”適齡兒童后,如廣安小學校還有剩余招生計劃數,可啟動第四批次“無戶無房”招錄。
若第四批次“無戶無房”的適齡兒童人數少于或等于廣安小學校剩余招生計劃數時,則由廣安小學校全部錄取;若第四批次“無戶無房”的適齡兒童人數多于廣安小學校剩余招生計劃數時,則按照營業執照頒發時間先后順序、社保繳納時間順序、居住證辦理時間先后順序綜合排位進行招錄,額滿為止。
各批次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將由廣安區教科體局統籌調配到有剩余招生計劃或空余學位的公辦學校。
(五)報名審核及錄取
溫馨提示:請家長提前在手機上下載“川教通”APP,按提示完善資料,并時刻關注平臺發送的相關信息。
1.網上報名申請
6月24日—28日,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通過“川教通”APP,選擇對應學段的升招報名系統,按招生區域、就讀意愿申報相應就讀學校,并按要求上傳佐證資料掃描件(照片)。
注意事項:①嚴格控制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辦學規模,適齡兒童、少年最多可選擇一所公辦學校、一所民辦學校申請登記,公辦學校嚴格按“單校劃片”招生劃分的服務區域進行申請;如因公辦學校招生計劃額滿而未被招錄的適齡兒童、少年,將按“學位空余、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至有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
②雙胞胎(多胞胎)子女參加錄取時,家長可向學校提出申請“雙胞胎(多胞胎)綁定”錄取。
③2024年因劃片政策調整導致同一家庭子女就讀不同學校的,家長可根據所在批次申請未入學子女與已入學子女就讀同一學校,申請就讀學校根據招錄辦法辦理。在提供未入學子女入學材料時,還須提供已入學子女就讀信息及關系證明材料(同一戶籍戶口簿或同一監護人的出生證明)。
④凡未通過“全省系統”實施的招生均屬無效招生,將不予辦理學籍注冊轉接并嚴肅追究違規學校責任。
2.線上初審
6月24日—28日,對學生申請材料線上初審,對初審不通過的注明原因。
3.資格審查
7月1日—2日,調取核實本校登記信息,分別與公安、不動產登記、市場監管、稅務、人社等部門進行信息比對,根據工作需要開展現場核驗,確認屬實后,資格審查通過并予以反饋。
4.招生錄取
7月3日—6日,公辦學校根據招錄辦法按照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第四批次順序依次招錄,并按照招生計劃和學位情況進行調配。
7月7日,公布錄取及調配結果。
7月10日—11日,學生或家長確認學位,超過規定時間未予確認視為放棄該學位。
5.辦理入學手續
8月30-31日
四、現場咨詢
溫馨提示:網上申報期間(6月24日-2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學校將在臨時辦公點(淺水半島營銷中心旁)設置“一年級新生報名咨詢處”,答疑解惑,指導家長進行網上報名。
五、紀律及監督
1.區級各部門(街道)在招生過程中要嚴格履行各自職責,派出督查小組全程跟蹤監督,受理各種違規違法行為舉報并及時查處,保證今年小學、初中一年級新生入學和轉學工作平穩有序進行。區紀檢監察部門加大對有關單位履職情況的監督。
2.在招生入學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信息、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等弄虛作假者,若為非廣安城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將取消其當年城區入學資格;若為廣安城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則該適齡兒童、少年無條件接受統籌安排。涉及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監督電話:
區教科體局:0826—2248911
區紀委監委:0826—2395516
咨詢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