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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關說明及要求
(一)各學段教師需在開學前一周到校,做好開學準備工作。
(二)根據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義務教育課程實施辦法〉的通知》(內教發〔2023〕13號)、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訂)、《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制訂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學標準的意見》(教職成廳〔2012〕5號)等相關文件要求:
義務教育學段每學年共39周,一至八年級新授課時間35周,復習考試時間2周,學校機動時間2周;九年級新授課時間33周,第一學期復習考試時間1周,第二學期畢業復習考試時間3周,學校機動時間2周。
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級每學年共43周,其中教學時間40周;高三年級每學年共41周,其中教學時間40周。
中等職業學校高一、高二年級每學年共43周,其中教學時間40周;高三年級對口高考班教學時間為41周,其中教學時間40周。
學校機動時間可用于集中安排勞動、科技文體活動等。
(三)各學校須按規定時間開學、放假,未經盟旗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不得提前開學或延后放假。重大節日放假辦法按照國務院及盟委行署關于節假日安排的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