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 #2024年福建泉州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方案#】®無憂考網從泉州市人民政府了解到,2024年福建泉州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方案已公布,具體如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中發〔2020〕19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構建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的意見》(中辦發〔2023〕2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29號)、教育部等三部門《關于實施新時代基礎教育擴優提質行動計劃的意見》(教基〔2023〕4號)、福建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于印發<“十四五”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閩教基〔2022〕43號)等文件精神,根據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廳有關招生入學工作部署,結合我市有關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考試安排與要求
(一)考試性質
實行初中畢業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兩考合一”,考試成績作為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
(二)考試科目與類型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等級性考試與合格性考試兩類。等級性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下同)、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等10門科目,其中地理、生物考試時間安排在八年級(初中二年級)進行。合格性考試科目: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等3門科目及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其中生物實驗操作和信息技術安排在八年級(初中二年級)進行;信息技術實行上機考試,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實行現場操作考試;鼓勵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區)采取人機對話方式開展英語聽說考試探索,測試學生英語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音樂、美術由縣(市、區)組織學校具體實施,實行基礎知識卷面考試與技能測試結合。合格性考試科目考試成績以“合格”與“不合格”呈現,并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和初中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
各學科考試命題以教育部義務教育初中學科課程標準為命題依據。各地各校要深刻理解領會學科課程標準,準確把握“雙減”背景下的學科教學重點難點和知識的深度廣度,立足減負提質,創新教與學方式,優化作業設計,注重學生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培養,堅持“五育”并舉,切實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要堅持素養立意,強化實驗考查,提高學生動手操作和實驗能力,進一步推進科學教育,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三)考試組織
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9個科目及體育與健康基本知識考試實行省級統一考試,全部實行書面閉卷筆試形式。其中,《道德與法治》科目和體育與健康基本知識的考試同場合卷進行。
(四)考試時間
1.省級統一考試。2024年中考省級統一考試安排在6月19日—21日舉行,具體科目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2.體育與健康科目中的“身體素質與運動技能測試”安排在4—5月份進行,根據《泉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24年泉州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與健康考試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組織實施。往屆生須重新參加升學體育考試,體育與健康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3.全市初中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和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合格性考試時間統一安排于2024年5月舉行。各縣(市、區)教育局制定測試方案,并于2024年4月30日前報市教育局(普通中學教育科郵箱zjk@qzedu.cn)核準后具體組織實施,市直中學參加學校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局組織的考試。
(五)考試評卷
中考省級統考科目由泉州市教育局組織實行計算機網上評卷,中考評卷具體工作由泉州市教育局普通中學教育科、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市教育科學研究院等負責統一組織實施,接受省教育考試院的評卷指導和質量監控以及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的全程監督。
(六)考試科目的成績與使用
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成績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基本依據,中招錄取采取“省級統考等級性考試9門科目成績等級和等級性考試10門科目成績計分”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設定等級底線要求,根據文理兼顧、全面發展原則,結合實際科學制定各科等級在中招錄取中的使用方案。
1.成績計分方式。等級性考試10門科目成績計分方式分為卷面原始分數及折算分數兩種方式,中考成績總分800分。具體如下:
(1)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滿分各150分,按卷面原始分數計入中招錄取總分。
(2)體育與健康科目按《福建省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指導意見(試行)》組織實施的考試成績計入中招錄取總分,滿分40分。
(3)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學科卷面分數均為100分,分別按卷面成績的90%、60%、50%、50%、30%、30%計入中招錄取總分,滿分分別為90分、60分、50分、50分、30分、30分。
學科考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中考成績總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數。考生考試成績可在泉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或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上查詢。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個人成績有疑問,可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準考證及有效身份證件到報名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局招考部門申請查詢模塊得分情況,但不查卷,逾期不再受理。各縣(市、區)教育局招考部門聯系電話見附件1。
2.等級呈現方式。省級統一組織考試科目根據原始成績,由高到低位次分別劃定A、B、C、D、E五個等級,原則上每個學科等級人數所占報考人數比例依次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5%、D等級15%、E等級5%;A、B、C、D等級為合格,E等級為不合格且比例不超過5%,但在考生成績位次后5%中,若考生學科卷面分值不小于學科總分的60%,則記為D等級;缺考學科的成績以“缺考”記錄、不記等級。
3.2023年初中二年級時參加考試的地理、生物學科考試成績,計入該生2024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成績,參加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錄取。
(七)初中畢業認定與補考辦法
學生修滿初中三年并完成課程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所有科目成績均達到合格及以上等級、綜合素質評價評定合格及以上等級為具備初中畢業資格。補考方案由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學校按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及初中畢業要求,結合本地本校實際制定并組織實施。初中畢業班學生畢業考試成績經補考后仍不合格者,給予結業,發給結業證明。
二、招生計劃安排
(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有序擴大普通高中招生規模,統籌區域內學校布局容量和班額控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分縣(市、區)、分學校性編制下達《2024年泉州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表》(另行下發),各地各校不得隨意變更。對已連續三年無實際招生或連續三年每年實際招生不足100人的普通高中,將適時停止安排招生計劃。支持學校按“一校一案”合理挖潛擴容,擴大優質學位供給,在生源高峰期可將普通高中班生額適當提高。
(二)中職學校的招生計劃另行下發。
三、志愿填報
(一)實行全市普通高中、中職學校(含五年制高職、技工學校)統一網上填報志愿。
(二)填報時間:6月24日8:00至6月28日18:00。
(三)填報辦法:1.考生使用電腦登錄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網址//zzxt.qzedu.cn)填報。2.考生填報志愿要通過手機獲取驗證碼,進行用戶注冊并設置登錄密碼,任何個人、學校不得擅自代*生操作。3.考生志愿填報界面有“保存填好的志愿”及“確定提交”兩個按鈕,只有點擊“保存填好的志愿”按鈕,填報的志愿信息才會存儲,保存后請考生關閉網頁并重新進入查看,確保志愿被成功保存。在志愿填報期間,若未點擊界面的“確定提交”按鈕,考生可以對志愿進行多次修改和保存,填報時間截止后,系統會自動對已保存的志愿進行提交;若點擊“確定提交”按鈕,相當于鎖定志愿,要再修改須通過中考報名時注冊的手機號獲取驗證碼才能進行,修改機會僅有。4.志愿填報系統于6月28日18:00停止,考生應科學合理安排填報時間,確保及時保存。
(四)考生志愿是考生和家長意愿的真實反映,各報名點要切實做好志愿填報指導工作,準確、詳細地把志愿填報辦法、時間告知考生及家長,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選擇。考生只能填報面向報名所在區域招生的高中階段學校。志愿批次可參考《2024年泉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生志愿表(樣表)》(見附件2)。考生和家長必須對考生所填報的志愿負完全責任。
(五)報考省達標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及民辦高中的,考生及其家長須先了解填報學校的收費標準,綜合考慮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等因素,慎重選擇后方可填報,并對所填報的志愿負責。其中,欲報考省達標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含第一批次和第三批次報考)的家長、學生須在6月10日至18日或6月22日至23日到欲報考學校現場確認并簽訂書(未簽訂書的將無法報考該省達標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報考學校應于6月23日19:00前將通過現場確認的名單上傳至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現場確認并簽訂書的考生還須上網進行該批次該校志愿填報,終以考生的網上志愿填報為準。學生就讀省達標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期間不得轉入本校普通班級就讀。
(六)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管、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的通知》《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持續做好我市限制失信被執行人或限制高消費人員的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有關工作。
四、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辦法
(一)健全綜合素質評價。綜合素質評價以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五個維度為主要評價內容,客觀記錄學生的成長過程,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既有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個等級呈現,也有寫實性評價報告。學校評定為A等級的學生人數比例不得超過本校初中畢業生總數的40%,學校各個班級A等級比例相差不超過5%;評定為B和C等級的學生人數不設比例,但應科學合理;特別嚴格控制評定為D等級的學生人數。學生除存在違法犯罪行為外,一般不評定為D等級。對綜合素質評價達不到畢業要求的,要給予學生一定時限的整改提升機會。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中招錄取的重要參考,往屆生采用畢業當年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由原畢業學校提供。《2024年泉州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見附件3)由學校報送所在縣(市、區)教育局招考部門作為招生錄取依據。
(二)錄取照顧加分與扣分
根據《泉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21年泉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照顧錄取政策調整方案的通知》(泉教中〔2021〕11號),制定《2024年泉州市中考錄取各類照顧加分與扣分條件》(見附件4)。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對加分與扣分項目予以嚴格把關和審核,于6月17日前在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處理完成相關數據。
(三)錄取低等級、分數線的限定和低錄取控制線的劃定
1.錄取低等級。報考省一級達標高中等優質普通高中學校,考生參加省級統一考試九門學科等級均應達到C及以上等級(以下簡稱9C及以上)、體育與健康成績達到24分以上(含24分)、實驗操作考試成績以及綜合素質評價均達到合格及其以上。報考省二級、三級、未達標高中以及綜合高中班,考生參加省級統一考試九門學科等級均應達到D及以上等級(以下簡稱9D及以上)、實驗操作考試成績以及綜合素質評價均達到合格及其以上。
2.全市普通高中低錄取控制線。根據全市初中三年級在校學生數1:0.7比例劃定,按考生的中考成績總分從高到低順序排列,以后一名入圍考生的中考成績總分(去除小數點,保留整數)作為全市普通高中低錄取控制線。各縣(市、區)不得隨意提高或降低低錄取控制線,各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擅自招收低錄取控制線下的考生。經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報市教育局審定后,藝術、體育等特長生低錄取控制線和等級要求可適當降低。
3.省達標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低錄取控制線。根據全市省一級達標高中招生計劃總數1:1.5比例劃定,按考生的中考成績總分從高到低順序排列,以后一名入圍考生的中考成績總分(去除小數點,保留整數)作為省達標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低錄取控制線。各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不得擅自招收低錄取控制線下的考生。
4.綜合高中班低錄取控制線。原則上以全市普通高中低錄取控制線作為綜合高中班低錄取控制線。綜合高中班設置在普通高中錄取的第三批次。學校綜合高中班在第三批次錄取結束后若有剩余的招生計劃數,則作為在征求志愿批次設置的該校綜合高中班招生計劃數。征求志愿批次的綜合高中班在普高低錄取控制線上未錄滿的,予以降分至普高低錄取控制線下30分以內(含30分)錄取。
(四)普通高中錄取順序、規則與辦法
1.普通高中錄取順序
普通高中錄取順序按考生志愿表填報的批次順序依次分批錄取,被前一個批次錄取的考生將不再參與下一個批次的錄取。
(1)提前批次: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錄取。
(2)第一批次:面向全市招生的省達標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錄取。
(3)第二批次:省一級達標高中等優質高中學校統招及定向生錄取。
(4)第三批次:省二級達標高中及以下公、民辦高中錄取(含第一批次未完成招生計劃的省達標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面向屬地范圍內招生);綜合高中班錄取。
(5)征求志愿批次錄取。
2.普通高中錄取規則
招生工作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市統一錄取規則、統一批次錄取、統一發布錄取信息、統一性公開征求志愿。
(1)考生中考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地理、生物、體育與健康十科的考試成績(含因政策照顧加分或按規定扣分)合計后的總分,稱投檔分。
(2)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于印發<福建省“十四五”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閩教基〔2022〕43號)、《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23〕6號)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實公民辦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屬地招生政策,確保到2024年按規定全面實現屬地招生。中心市區的公、民辦普通高中在中心市區招生,中心市區以外縣(市、區)的公、民辦普通高中在本縣(市、區)范圍內招生;民辦普通高中生源不足的,予以統籌在征求志愿批次面向全市招生。
(3)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推進綜合高中班試點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24〕5號)部署,2024年我市選擇具備條件并有意愿的公辦中職學校開展綜合高中班試點,綜合高中班招生計劃數單列,招生區域與區域內公辦普通高中一致,不得跨區域招生。原則上由普通高中學校和中職學校組成聯合體開展辦學,也可以1所中職學校單獨開展試點。入學后原則上全部注冊為普通高中學籍,學生遲可自愿在高一年學期期末前申請轉為中職學籍,學籍只轉,保留普通高中學籍的按原培養計劃執行。設置綜合高中班的學校名單及計劃數另行公布。
3.普通高中各批次錄取辦法
(1)提前批次: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錄取。各縣(市、區)和市直學校的自主招生工作參照《2024年泉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指導意見》(見附件5)執行。
(2)第一批次:面向全市招生的省達標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錄取。
從有填報該批次志愿、投檔分達到省達標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低錄取控制線、參加省級統一考試九門學科等級均達到9C及以上、體育與健康成績達到24分以上(含24分)、實驗操作考試成績以及綜合素質評價均達到合格及其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志愿優先,遵循分數”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錄取。
省達標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在第一批次錄取結束后若有剩余的招生計劃數,則作為該校在第三批次設置的“第一批次未完成招生計劃的省達標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面向屬地范圍內招生”的計劃數。
(3)第二批次:省一級達標高中等優質普通高中學校統招及定向生錄取。
①統招生招生錄取辦法
統招入圍工作線(簡稱工作線)劃定:將符合該批次錄取要求的考生按投檔分從高到低順序排列,根據該批次統招生計劃總數1:1.2比例劃定,以后一名入圍考生的投檔分作為本批次入圍工作線。統招入圍工作線按照中心市區和縣(市、區)分別劃定。
投檔辦法:入圍工作線上的考生按照“志愿優先,遵循分數”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工作線上無法完成計劃的學校將逐分下降進行錄取,對符合該批次錄取要求的考生按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根據其志愿進行錄取。在錄取時,如因投檔分相同、志愿位次相同需要并列錄取而超出招生計劃,超出名額在該校定向批次沒有完成的招生計劃中統籌解決;若定向批次無法統籌的,超出名額視為該校招生計劃追加人數。
②定向生招生錄取辦法
──定向生比例。全市的省一級達標高中等優質普通高中學校應按不低于總招生計劃的60%比例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學校(含完全中學和一貫制學校初中部),定向生名額向農村初中和無選擇生源的城區初中傾斜,要確保每一所農村初中和薄弱初中都有一定比例學生升入優質高中就讀,保證在普通高中低錄取控制線上至少擇優錄取初中校1名有定向資格的考生,發揮初中均衡辦學和質量提升的正向引導作用。
──定向生降分幅度。降分幅度控制在各省一級達標高中等優質普通高中學校統招生的低投檔分以下50分以內(含50分)。
──定向生指標。中心市區省一級達標高中的定向生指標由泉州市教育局另行公布,其他各縣(市、區)省一級達標高中等優質普通高中學校的定向生招生計劃須報送泉州市教育局審定后方可公布。
──定向生資格。填報定向招生志愿的對象為在學籍所在學校連續3學年實際就讀的初中應屆畢業生。各初中學校(含完全中學和一貫制學校初中部)要成立定向生工作領導小組,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班主任、年段長、學籍員、相關處室負責人等為直接責任人,對學生是否具備定向生的資格按規定進行逐個審核確認,統一填寫《2024年泉州市優質普通高中定向生資格審核表》(見附件6),經班主任、年段長、學籍員、相關處室負責人和校長簽名后,在班級內、學校內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后,上報學校的教育主管行政部門備案。各學校定向生工作領導小組要對定向生資格嚴格把關,存在弄虛作假或瞞報漏報情況將嚴肅追責問責。定向生資格審核結果于6月17日前在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處理完成。
──定向生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即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逐個投檔錄取。定向生志愿欄設置不超過10個志愿。
在定向生降分數錄取后,沒有完成的定向計劃首先用于解決定向批次因并列錄取而超出的計劃,其次用于解決統招批次因并列錄取而超出的計劃。仍未完成的計劃,統一收歸為定向批次統籌指標進行錄取,對具備定向生資格且未被錄取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根據考生填報的定向志愿順序逐個投檔錄取,因投檔分相同、志愿位次相同需要并列錄取而超出的計劃視為該學校追加的招生計劃。
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中,在考生投檔分相同,但剩余計劃不足以錄取全部同分考生的情況下:若考生對意向學校的志愿填報位次相同,予以并列錄取;若考生對意向學校的志愿填報位次不同,優先錄取將意向學校志愿填報在前的考生。(以下批次的平行志愿投檔中,同分考生均用此方式處理)
(4)第三批次:省二級達標高中及以下公、民辦高中錄取(含第一批次未完成招生計劃的省達標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面向屬地范圍內招生);綜合高中班錄取。
省二級達標高中及以下公、民辦高中以及綜合高中班均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即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逐個投檔錄取。本批次志愿欄設置不超過18個志愿。若考生填報的是“省達標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志愿,還須滿足投檔分達到“省達標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低錄取控制線,省級統一考試九門學科等級均應達到9C及以上,體育與健康成績達到24分以上(含24分)”。因投檔分相同、志愿位次相同需要并列錄取而超出的計劃視為該學校追加的招生計劃。
(5)征求志愿批次錄取
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普通高中和綜合高中班列入征求志愿批次,未被前面常規志愿批次錄取的考生可自愿填報。本批次對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根據志愿依次錄取。征求志愿填報時間在7月17日左右,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進行。
在常規志愿批次被普通高中學校或綜合高中班錄取的考生,若選擇自愿放棄普通高中學校或綜合高中班錄取資格,不能再參加其他普通高中學校或綜合高中班的錄取(包括征求志愿批次),允許其根據個人意愿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已填報的中職學校錄取,該類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及有效身份證件于7月16日上午11:00前到中考報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招考部門現場確認(簽訂書)。中考報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審核形成匯總表于7月16日15:00前將電子版連同蓋章版上傳至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
在征求志愿批次被普通高中學校或綜合高中班錄取的考生,不允許放棄征求志愿批次錄取。
五、考試招生管理
(一)2024年我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對象必須參加我市2024年中考。嚴格禁止各種形式的“初中分流”,保證每位學生接受完整、合格的九年義務教育,保障初中畢業生參加中考的權利,鼓勵初中畢業生理性選擇,立足實際積極填報中職學校。
(二)市、縣(市、區)中招管理部門協同組織管理全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普通高中招生省級統籌、地市主體、縣級落實責任,泉州市教育局負責全市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穩妥做好統一切線組織工作。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常規志愿批次錄取結果公布時間7月14日左右,征求志愿批次錄取結果公布時間7月19日左右,具體日程安排見《2024年泉州市中考中招工作時間安排表》(見附件7)。
(三)引導規范民辦教育發展。支持民辦學校參與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民辦高中與公辦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權利,將民辦高中統一列入招生計劃。各校均不得重復錄取已被公、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和綜合高中班網上錄取的學生。民辦普通高中要依法規范招生行為,根據核定的招生計劃和確定的招生范圍實施招生,嚴格執行民辦學校收費公示制度,嚴禁私自將招生與捐資入學掛鉤等違法違規招生行為。若被民辦普通高中學校錄取后,學生及其家長還須與學校簽訂《2024年泉州市規范民辦普通高中招生收費雙向書》(見附件8)。
(四)已被普通高中學校(含省達標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及民辦高中)或綜合高中班錄取但未按規定時間到錄取學校注冊的學生,視為自愿放棄普通高中學校和綜合高中班錄取資格,不能參加其他普通高中學校和中職學校的錄取。
(五)完善全市統一的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凡升入我市普通高中學校學習的學生,均須經過我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統一錄取,由市、縣(市、區)教育局中招管理部門審核并辦理錄取手續。我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統一錄取名單是普通高中學生學籍接續的依據,對未經市教育局中招管理部門確定招收的學生一律不得發起或審核通過。學生未到校報到入學的,學校不得為其注冊學籍,不得將其納入在校生統計。
(六)深入推進教育教學改革。為穩妥推進拔尖創新人才早期培養,我市探索搭建聯合培養平臺、引入優質高校資源、體系化教育教學改革等,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探索構建有利于拔尖創新人才和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學生成長成才的體制機制,著力適應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促進普通高中學校特色多樣化發展。
(七)中職學校的招生工作方案另行公布。
六、營造良好的教育生態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教育部門黨組織要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正確把握考試招生工作的政治方向;教育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檢查監督,防范和查處考試招生違法違紀行為。各縣(市、區)教育局要細化招生入學工作方案,加強對招生工作和學籍注冊、實際在校就讀管理等督促檢查與指導力度。要會同相關部門健全協調機制,完善相關應急預案,加強風險評估和處置應對,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各縣(市、區)教育局和普通中學要健全應急管理機制,明確招生入學工作聯系人和電話,并分別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確保我市中考中招改革與招生入學工作的平穩、安全、有序。
(二)加強宣傳引導。各縣(市、區)教育局和普通中學要增強依法、規范、陽光招生意識,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和當地主流媒體,及時公開公布招生入學相關信息,切實加強相關招生政策和群眾關注熱點問題的解讀宣傳和正確引導,加強誠信教育,通過致家長一封信、家長會等方式,將應知須知的中考招生政策告知每一名學生及其家長,引導家長形成合理就學預期。要深入農村邊遠貧困地區,積極宣傳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政策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確保貧困學生能得到及時資助并順利完成學業,精準做好控輟保學工作。要堅持立德樹人,加強關心關愛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導考生理性看待成績與升學。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加強學額鞏固和質量監控,在中考招生工作結束后,按照有關要求統計初中畢業班學生的三年鞏固率、中考全科及格率和中考單科及格率,并于2024年10月10日前填寫《2024年福建省普通初中教育教學評價情況表》(見附件9)報送市教育局普通中學教育科郵箱zjk@qzedu.cn。
(三)嚴守紀律規矩。各普通高中和綜合高中班要按統一批準的招生計劃、范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嚴禁違規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跨區域招生、超計劃招生和提前招生;嚴禁未經批準,以國際班(含境外課程班)或允諾以社會考生參加高考名義違規招生;嚴禁將招生與捐資入學掛鉤,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要充分尊重考生自主填報志愿的權利,嚴禁學校和教師擅自代*生填報志愿或更改學生志愿;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強迫或阻止考生報考本校或其他學校。
(四)嚴肅監督問責。各縣(市、區)教育局和普通中學要嚴格落實《福建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規定(見附件10),暢通舉報申訴受理渠道,嚴格規范招生秩序與學籍管理,嚴肅查處違法違規招生行為。教育督導部門要將普通高中招生入學工作納入教育督導體系和責任督學日常督導范圍,適時對轄區內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督導檢查。對存在違規招生行為、違反學籍管理規定的公民辦學校,特別是招收無學籍考生行為,應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責令改正等處罰。對公辦學校,還應依規追究相關人員和領導責任;對民辦學校,依法依規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對監管不到位、履職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地區,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切實營造規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態。
附件:
1.2024年泉州市各縣(市、區)教育局招考部門聯系電話
2.2024年泉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生志愿表(樣表)
3.2024年泉州市初中畢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
4.2024年泉州市中考錄取各類照顧加分與扣分條件
5.2024年泉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指導意見
6.2024年泉州市優質普通高中學校定向生資格審核表
7.2024年泉州市中考中招工作時間安排表
8.2024年泉州市規范民辦普通高中招生收費雙向書
9.2024年福建省普通初中教育教學評價情況表
10.福建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