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024年廣東選調生考試行測常識積累:稅收 篇一
稅收的特征:
稅收作為政府籌集財政收入的一種規范形式,具有區別于其他財政收入形式的特點。稅收特征可以概括為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
稅收的強制性。稅收的強制性是指國家憑借其公共權力以法律、法令形式對稅收征納雙方的權利(權力)與義務進行規范,依據法律進行征稅。我國憲法明確規定我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納稅人必須依法納稅,否則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稅收的強制性主要體現在征稅過程中。
稅收的無償性。稅收的無償性是指國家征稅后,稅款一律納入國家財政預算統一分配,而不直接向具體納稅人返還或支付報酬。稅收的無償性是從個體納稅人角度而言的,其享有的公共利益與其繳納的稅款并非一一對等。但就納稅人的整體而言則是對等的,政府使用稅款的目的是向社會全體成員包括具體納稅人提供社會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因此,稅收的無償性表現為個體的無償性、整體的有償性。
稅收的固定性。稅收的固定性是指國家征稅之前預先規定了統一的征稅標準,包括納稅人、課稅對象、稅率、納稅期限、納稅地點等。這些標準一經確定,在一定時間內是相對穩定的。稅收的固定性包括兩層含義:第一,稅收征收總量的有限性。由于預先規定了征稅的標準,政府在一定時期內的征稅數量就要以此為限,從而保證稅收在國民經濟總量中的適當比例。第二,稅收征收具體操作的確定性。即稅法確定了課稅對象及征收比例或數額,具有相對穩定、連續的特點。既要求納稅人必須按稅法規定的標準繳納稅額,也要求稅務機關只能按稅法規定的標準對納稅人征稅,不能任意降低或提高。
當然,稅收的固定性是相對于某一個時期而言的。國家可以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適時地修訂稅法,但這與稅收整體的相對固定性并不矛盾。
稅收的三個特征是統一的整體,相互聯系,缺一不可。無償性是稅收這種特殊分配手段本質的體現,強制性是實現稅收無償征收的保證,固定性是無償性和強制性的必然要求。三者相互配合,保證了政府財政收入的穩定。
2.2024年廣東選調生考試行測常識積累:稅收 篇二
稅與費的區別:
與稅收規范籌集財政收入的形式不同,費是政府有關部門為單位和居民個人提供特定服務,或被賦予某種權利而向直接受益者收取的代價。稅和費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主體不同。稅收的主體是國家,稅收管理的主體是代表國家的稅務機關、海關或財政部門,而費的收取主體多是行政事業單位、行業主管部門等。
特征不同。稅收具有無償性,納稅人繳納的稅收與國家提供的公共產品和服務之間不具有對稱性。費則通常具有補償性,主要用于成本補償的需要,特定的費與特定的服務往往具有對稱性。稅收具有穩定性,而費則具有靈活性。稅法一經制定,對全國具有統一效力,并相對穩定;費的收取一般由不同部門、不同地區根據實際情況靈活確定。
用途不同。稅收收入由國家預算統一安排,用于社會公共需要支出,而費一般具有專款專用的性質。
3.2024年廣東選調生考試行測常識積累:稅收 篇三
稅收的職能作用:
稅收職能是指稅收所具有的內在功能,稅收作用則是稅收職能在一定條件下的具體體現。稅收的職能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稅收是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組織財政收入是稅收的基本職能。稅收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固定性的特點,籌集財政收入穩定可靠。稅收的這種特點,使其成為世界各國政府組織財政收入的基本形式。目前,我國稅收收入占國家財政收入的90%以上。
稅收是調控經濟運行的重要手段。經濟決定稅收,稅收反作用于經濟。這既反映了經濟是稅收的來源,也體現了稅收對經濟的調控作用。稅收作為經濟杠桿,通過增稅與減免稅等手段來影響社會成員的經濟利益,引導企業、個人的經濟行為,對資源配置和社會經濟發展產生影響,從而達到調控經濟運行的目的。政府運用稅收手段,既可以調節宏觀經濟總量,也可以調節經濟結構。
稅收是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從總體來說,稅收作為國家參與國民收入分配主要、規范的形式,能夠規范政府、企業和個人之間的分配關系。不同的稅種,在分配領域發揮著不同的作用。如個人所得稅實行超額累進稅率,具有高收入者適用高稅率、低收入者適用低稅率或不征稅的特點,有助于調節個人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消費稅對特定的消費品征稅,能達到調節收入分配和引導消費的目的。
稅收還具有監督經濟活動的作用。稅收涉及社會生產、流通、分配、消費各個領域,能夠綜合反映國家經濟運行的質量和效率。既可以通過稅收收入的增減及稅源的變化,及時掌握宏觀經濟的發展變化趨勢,也可以在稅收征管活動中了解微觀經濟狀況,發現并糾正納稅人在生產經營及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從而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此外,稅收管轄權是國家主權的組成部分,是國家權益的重要體現,所以在對外交往中,稅收還具有維護國家權益的重要作用。
4.2024年廣東選調生考試行測常識積累:稅收 篇四
我國稅收制度設計遵循以下原則:
財政原則。稅收的基本職能是籌集財政收入。為國家財政需要提供穩定的收入來源是建立稅收制度的基本準則。為了確保政府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所需要的財力,稅收既要充足穩定又要保持相對彈性,能夠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而增長。
公平原則。稅收公平原則,是指政府征稅要使不同納稅人承受的稅收負擔與其經濟狀況相適應,并使各個納稅人之間的負擔水平保持均衡。稅收公平原則有橫向公平和縱向公平兩層含義。橫向公平,即相同經濟條件的納稅人承擔等量稅收。縱向公平,即不同納稅能力的納稅人承擔不同的稅收,納稅能力強者多納稅,納稅能力弱者少納稅,無納稅能力者不納稅。
效率原則。稅收的效率原則要求政府征稅活動一方面要有利于資源的有效配置,促進經濟行為的合理化和社會經濟效率的提高,或者對經濟效率的不利影響小;另一方面要以盡可能小的稅收成本來取得稅收收入,即稅務機關的征收費用和納稅人的納稅費用小化。
適度原則。在稅收制度設計中,社會整體稅收負擔的確定,要充分考慮國民經濟發展狀況和納稅人負擔能力,既能基本滿足國家的財政需要,又不能使稅負太重影響到經濟發展與人民生活。
5.2024年廣東選調生考試行測常識積累:稅收 篇五
稅務登記辦理要求及適用范圍:
(1)開業登記。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在領取營業執照之后的30天內,持相關證件和資料,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在30天內審核并發給稅務登記證件。
(2)變更登記。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后的30天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3)停復業登記。采用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納稅人在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期限內需要停業或復業的,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經稅務機關審核后進行停業或復業稅務登記。納稅人在停業期間發生納稅義務的,應當按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報繳納稅款。停業期滿不能及時恢復生產經營的,應提前向稅務機關提出延長停業登記申請,否則稅務機關視為已復業并進行征稅和管理。
(4)注銷登記。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納稅人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注銷之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登記。納稅人需要向稅務機關提交相關證件和資料,結清應納稅款、多退(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繳銷發票、稅務登記證和其他稅務證件,經稅務機關核準后,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手續。
(5)報驗登記。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時,應當向營業地稅務機關申請報驗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