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總體要求
(一)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按照《河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設置考點、安排考場,按規定程序施考。通用技術、音樂、美術三個科目的考試,分為理論知識和實踐技能兩部分。通用技術、音樂、美術科目理論知識部分和信息技術科目采用計算機考試方式(以下簡稱“無紙化考試”)。通用技術、音樂、美術科實踐技能部分(以下簡稱“實踐技能考試”)和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由區縣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安排部署本轄區的考試工作。
(二)縣(市、區)考點應統籌安排各項考試工作,制定考試實施方案。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組考機構和人員、考試起止日期、考點設置、考場設置、考生人數、預計場次、安全防范措施等內容。各考點需指定專人負責考試安全工作,制定應急預案。對車輛、考點候考區、考場提前作好檢查,對考生和組考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確保考試安全有序進行。
二、考試時間安排
(一)無紙化考試:
1.考點設置時間:10月16日—10月20日
2.考試程序和巡查系統聯調測試時間:11月7日—11月9日
3.考試時間:11月10日—11月19日
(二)實踐技能和體育與健康考試:
10月15日—11月8日之間各縣(市、區)自行安排時間施考。
三、無紙化考試要求
(一)無紙化考試考點、考場必須能夠接入全省考試網上巡查系統,各縣(市、區)招辦應嚴格按要求設置無紙化考試考點。
(二)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在規定時間登錄河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無紙化考試平臺進行考點設置。
(三)考點在聯調測試期間登錄無紙化考試平臺下載考點工作規程、考試程序和演示數據,按照要求安裝、調試服務器,并使用演示數據調試考試環境。本次考試程序版本號為V2023.1.1。
(四)無紙化考試應用軟件按“實施細則”要求安裝,軟件程序應從官方網站獲得。
(五)考點可以按科目順序施考,也可多個科目并行施考,每天考試時間應在上午8點30分至下午5點30分之間。
(六)考點使用多臺服務器組織考試的,服務器代碼按照A、B、C、D、E……順序編排。考試服務器設置分為兩種方式:
1.考點可將A服務器設為主服務器,各臺服務器之間組成局域網,A服務器應首先開始并在考試全過程中持續運行,B、C、D、E等其他服務器需要從A服務器獲取數據;如果A服務器損壞,所有服務器均無法考試。
2.考點可將多個服務器分別獨立設置,單獨成場,不用進行局域網互聯。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提示考點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服務器設置方式。
(七)無紙化考場考試備用計算機比例為10%,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著重提示考點注意。
(八)考生須憑居民身份證、準考證依次檢錄入場。每場考試結束,監考人員應在學生考試用計算機重新啟動后進行收卷。收卷成功后,監考人員應立即制作備份數據光盤,然后逐場次上傳至省教育考試院服務器。在數據備份、上傳成功后方可開始下一場考試。考試數據不得使用移動存儲設備進行備份。
(九)無紙化考試評卷工作采用計算機評卷和人工復核相結合的方式,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集中進行。
四、實踐技能和體育與健康考試要求
(一)各縣(市、區)招辦在省規定的時間范圍內自主確定具體考試時間,統一部署本轄區的實踐技能和體育與健康考試工作,加強巡考、檢查和監督。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負責選聘考試工作人員,組織實施相關考試工作。
(二)實踐技能考試。考試以考生技能展示為主,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組織各學校任課教師成立學科評定小組,根據學生實踐技能得分,結合平時學科學業表現,綜合評定學生實踐技能成績,并填寫考生成績評定表。
(三)體育與健康考試。考區從當地實際出發,根據考試規模和項目特點,合理配備監考、考務、保衛、醫療防治等工作人員。考前一天考點應按照施考要求,提前準備好考試場地、器材,并進行必要的檢查,使其符合組考標準,無安全隱患,各類安全防范措施到位。考試完畢,考生成績由監考人員依據評分標準,當場進行評定。
(四)實踐技能和體育與健康考試工作全部結束后,各考點將考生原始成績與考試成績評定表及相關資料按《實施細則》規定存檔備查。
(五)考點登錄河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考務平臺,用規定格式錄入考生原始分數并逐級上報。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在收到成績數據后,在河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考務平臺進行數據校驗,確保數據準確無誤。
(六)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在河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考務平臺生成考生實踐技能和體育與健康考試成績庫,并于12月4日前刻錄光盤上報市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合并考生通用技術、音樂、美術科目無紙化和實踐技能考試成績,作為考生當次相應科目考試的原始成績。
五、考試成績發布
省教育考試院按相關規定將考生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的原始成績轉換為等級成績,并與其它科目考試成績一并發布。
六、違規情況處理
考生在參加考試過程中如有違規情節,監考人員應按照《實施細則》的規定,填寫《河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違規情況告知書》,并按照規定時間逐級上報到省教育考試院。
請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接通知后立即督促所轄學校開展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