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繼續教育對象
青島市轄區內行政事業單位、企業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中(以下稱“單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會計人員”),應當在取得資格或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應先進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有關要求按照《關于轉發〈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青財會〔2022〕1號)規定執行。(具體通知已在青島市財政局-會計管理網頁發布)
二、學習時間
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繼續教育學分
我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內容包括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每年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每年取得的學分不少于60學分。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求進行。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將作為參加會計資格考試、職稱評審、高端會計人才選拔、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等人才選拔、培養、表彰的必要條件。
四、繼續教育內容和形式
(一)繼續教育內容
按照《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指南(2022年版)》規定,繼續教育內容設置專業通識知識、專業核心知識和專業拓展知識三個類別。專業通識知識包括會計職業道德、會計法治、會計改革與發展三個科目;專業核心知識包括企業財務會計、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會計、農村會計、管理會計、內部控制、財務管理、稅收實務、會計信息化八個科目;專業拓展知識包括可持續信息披露、審計基礎、金融基礎、財經相關法規、其他財會熱點五個科目。
主要內容有:會計職業道德與誠信體系建設、會計法律法規制度、新時代我國會計改革與發展、新中國會計發展沿革、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會計準則、政府會計準則制度、非營利組織及基金類會計制度、農村會計制度、管理會計理論與應用、內部控制理論與應用、財務管理理論與應用、稅收法律法規制度與實務應用、會計數據標準應用、數字技術在會計與財務工作中的應用、可持續信息披露研究動態、審計基礎知識、金融基礎知識、財政金融法律法規、公司治理法律法規、會計與財務前沿問題、財稅體制改革熱點問題。
市財政局將根據本地實際確定繼續教育的具體內容,加強對網絡教育課件和面授教育課程的審核把關,不得將會計考試培訓課程以及內容陳舊、錯誤的課程納入繼續教育,保證課程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