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023年城鄉規劃師考試《規劃實務》知識點合集 篇一
分析城市用地的功能組織,一般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點、面結合,城鄉統一安排。
(2)功能明確,重點安排城市工業用地。
(3)兼顧舊區和新區的發展需要。
(4)規劃結構清晰,內外交通便捷。
(5)階段配合協調,留有發展用地。
2.2023年城鄉規劃師考試《規劃實務》知識點合集 篇二
確定城市的性質:
城市性質是指各城市在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中所處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指各城市在全國城市網絡中的職能分工。城市是一個綜合的實體,其職能往往也是多方面的,城市性質職能是主要職能的反映。
我國城市建設的實踐經驗證明:凡是重視并正確擬定城市發展性質,則規劃的方向明確,建設依據充足,功能結構比較合理;否則,城市發展方向不明,規劃建設被動,規模難以估計,或者規模過大,或者用地過小,造成建設和布局的紊亂,致使有的剛新建的地區不得不改造或造成布局長期不合理。
正確擬定城市性質,就是綜合分析城市的主導基本因素及其特點,明確它的主要職能,指出它的發展方向,在擬定城市性質的時候要避免兩種傾向,一是以城市的“共性”做為城市的性質;另一種是不區分城市基本因素的主次,而是一一羅列。結果都失去了指導規劃與建設的意義。
城市的性質不是一成不變的,一個城市由于建設的發展,或因客觀需要,或客觀條件的變化都可能促使城市有所變化,從而影響城市的性質。
3.2023年城鄉規劃師考試《規劃實務》知識點合集 篇三
城市總體布局:
城市布局是城市總體規劃的重要工作內容,它是一項為城市長期長遠合理發展奠定基礎的全局性工作,并用來指導城市建設,做為規劃管理的基本依據之一。
城市總體布局要力求科學、合理,要切實掌握城市建設發展過程中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按照城市建設發展的客觀規律,對城市發展做出足夠的預見。它既要經濟合理的安排近期各項建設,又要相應的為城市遠期發展做出全盤考慮。科學合理的城市總體布局必然會帶來城市建設和經濟管理的經濟性。
城市總體布局是通過城市用地組成不同形態體現出來的。城市總體布局的核心是城市用地功能組織,它是研究城市各項主要用地之間的內在聯系。根據城市的性質和規模,在分析城市用地和建設條件的基礎上,將城市各組成部分按其不同功能要求郵寄的結合起來,使城市有一個科學、合理的用地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