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試題由省教育考試院命題,統一考試時間,各縣(市、區)具體組織施考。
(二)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均達到合格者準予畢業,按規定頒發初中畢業證書和義務教育證書。對學業考試成績不合格的學生,可給予補考機會,補考仍不合格的學生發義務教育證書。
(三)考試科目、分值
初三年級學業水平考試筆試8個科目。其中,筆試7個科目,5張卷,滿分600分;非筆試1個科目,體育與健康滿分30分。具體如下:語文、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三科滿分各120分;物理和化學合卷滿分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學50分;道德與法治和歷史合卷,實行開卷考試,滿分120分,其中道德與法治60分(含民族團結與民族政策內容6分)、歷史60分。
(四)全面執行《吉林省教育廳關于全面實施初中生物學、地理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改革的通知》(吉教基〔2021〕30號)文件,全市初二年級生物學、地理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納入中考總分。生物學和地理學合卷,采取紙筆閉卷方式測試,滿分100分,其中生物學50分,地理50分。
(五)長白朝鮮族自治縣民族語文按照當地招生錄取辦法執行,命題制卷和考試工作由當地自行組織;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三科統一使用“一張試卷考試”,考生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卷;其他學科可提供朝鮮文對照卷。
(六)規范考試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對在考試過程中出現違規行為的考生或工作人員,視情節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相關施考工作全省統一時間組織。6月27日至6月29日,全省統一組織初三年級學業水平考試;6月30日,全省統一組織初二年級生物學、地理學科學業水平考試。


原文標題:關于做好2023年白山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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