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教育廳、湖州市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精神,現就做好我區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制定本方案。
1.指導思想
堅持以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教育需求為出發點,嚴格規范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的合法權益,全面促進義務教育均衡、和諧、優質發展。
2.工作原則
(一)堅持“屬地管理”的原則。科學劃分學區,編制招生計劃,確保轄區內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相對就近入學。
(二)堅持“免試入學”的原則。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規定,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合法權益。
(三)堅持“嚴控班額”的原則。嚴格執行起始年級小學不超過45人,初中不超過50人的班額控制標準,促進義務教育均衡、優質發展。
(四)堅持“戶房一致”優先的原則。根據學校招生計劃,戶籍與法定監護人房產地址一致的適齡新生優先安排就學。
(五)堅持“陽光招生”的原則。全面實施陽光招生政策,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堅決遏制擇校。民辦學校嚴格按照物價部門核定標準收費。
3.招生計劃
2023年計劃招收小學一年級新生281個教學班,初中一年級新生195個教學班。各校計劃招生班級和人數詳見附件。
4.招生對象
小學新生:年滿6周歲,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如身體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須提供佐證材料由法定監護人提前向幼兒園提出申請。
初中新生:2023年應屆小學畢業生。
5.報名方式
新生報名采用網上登記方式。具體操作方法可關注“吳興教育”微信公眾號“微服務”中“中小學報名操作指南”。
(一)手機報名
使用手機下載安裝“浙里辦”APP,實名注冊并登錄,首頁定位“湖州市吳興區”——直接搜索“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在線辦理——從“報名入口”進入。
(二)電腦報名
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首頁直接搜索“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點擊“在線辦理”,選擇“湖州市吳興區”后從“報名入口”進入。
新生報名所填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完整無誤。報名系統會通過大數據庫核驗新生的戶籍、法定監護人房產等信息。核驗中發現提交信息不完整的,報名系統會適時反饋,家長需按提示要求在規定時限內進行現場確認;發現提供虛假信息的,立即停止錄取程序,有關部門將作出處理。
6.招生辦法
繼續實行“公民同招”。新生報名時可選擇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不得同時兼報。
(一)中心城公辦學校招生辦法
1.相關規定
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對中心城中小學招生有關事項作如下規定:
中心城區戶籍:是指新生戶籍在月河、朝陽、愛山、飛英、龍泉、鳳凰等六個街道社區內的,或戶籍在康山(十個村除外)、湖東(八個村除外)、仁皇山(潛山、仁皇山、天成、山水新城、旄兒港、悅園、仁北、奧體、悅山湖、三欣十個社區)、濱湖(陽光假日、丘城、浮霞、健康城、融悅、璟悅六個社區)、環渚(北白魚潭、玉堂橋、香樟灣、金龍家苑、博學府、邵家墩花苑、萬安、紫玉、金鎖九個社區)、龍溪(敢山、億豐七里亭、光明御品三個社區)等六個街道社區內的。
中心城區房產:是指父母(新生本人)持有中心城區戶籍轄區內的房產(僅限住宅房產,辦公、營業用房等其它房產不予認定),同時父母及新生本人按份共有所占該房產比例合計不少于51%產權(下同),并居住穩定的。
房屋拆遷安置:是指因中心城區建設涉及住房拆遷的家庭子女,在拆遷安置后,按安置地學區入學;在拆遷期間,按照有關拆遷安置就學政策統籌協調落實就讀學校。
相關政策安置:是指符合條件的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引進人才子女、招商引資投資者子女、港澳臺胞子女、華僑子女等,按照相關文件執行。
辦理截止時間:新生戶籍遷入、房屋產權證取得、相關政策安置、房屋拆遷安置等辦理時間統一截止到2023年5月15日。如還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提交的購房合同須在2021年4月15日之前完成簽署。
學位限制規定:一戶房產六年內享受一個小學學位,三年內享受一個初中學位(同一家庭戶孩子除外)。學位使用情況自2020年計起。
繼續試行“長幼隨學”服務:為支持國家優化生育政策,根據省廳有關精神,繼續試行此項服務。同一戶家庭多孩為同一學段(小學、初中各屬于一個學段)同一學區“戶房一致”新生,幼孩新入學時可申請安排到與其兄(姐)同一校區就讀。申請“長幼隨學”的,須家長在平臺報名時提交佐證材料。
2.新生類別
根據相關規定,就讀中心城區中小學適齡新生分為以下三類:
①戶籍生
A表生:屬“戶房一致”的新生,即:第一種情況,新生戶籍與父母(新生本人)中心城區的房產同在一處的。第二種情況,新生戶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中心城區的房產同在一處的(但新生本人及父母必須無中心城區房產,否則不予認定)。第三種情況,因中心城區建設涉及家庭住房拆遷,符合享受拆遷安置入學條件的。
B表生:屬“戶房分離”的新生,即:第一種情況,新生屬中心城區戶籍,但與父母(新生本人)中心城區的房產不在同一處的;第二種情況,新生屬中心城區戶籍,父母(新生本人)無中心城區房產的。
②非戶籍生
C表生:屬“有房無戶”的新生,即:新生屬非中心城區戶籍,父母(新生本人)持有中心城區房產的(其他親屬房產不予認定)。
③政策安置生
D表生:是指符合條件的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引進人才子女、招商引資投資者子女、港澳臺胞子女、華僑子女等。
3.材料準備
報名材料需準備:房屋產權證,新生與產權所有人的關系佐證材料(如出生證、戶口簿等),以及其他需要補充說明的佐證材料。
A表生(“戶房一致”的新生)需上傳的材料:
①房產信息材料:父母(新生本人)的房屋產權證。如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產權證的,同時須提供父母及新生本人在中心城區無房產材料。
②關系佐證材料:房屋產權所有人與新生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如申請“長幼隨學”的,還須提供新生與其兄(姐)關系佐證材料。
③符合享受拆遷安置入學條件的新生需提供新生戶籍信息。
B表生(“戶房分離”的新生)需上傳的材料:
①房產信息材料:有中心城房產的,提供父母(新生本人)的房屋產權證。如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產權證的,同時須提供父母及新生本人在中心城區無房產材料。如提供購房合同的,須上傳購房合同相關信息頁及全額付款發票。無中心城房產的,提供租房協議(居住情況說明)。
②關系佐證材料:有中心城房產的,提供房屋產權所有人與新生親屬關系佐證材料。無中心城房產的,提供新生戶籍信息。
C表生(“有房無戶”的新生)需上傳的材料:
①房產信息材料:父母(新生本人)的房屋產權證。如提供購房合同的,須上傳購房合同相關信息頁及全額付款發票。
②關系佐證材料:房屋產權所有人與新生親子關系佐證材料。
D表生(政策性安置的新生)需上傳的材料:
經有關部門確認蓋章的就讀申請表與佐證材料。
4.劃撥辦法
新生入學遵循“分類、按序劃撥”的原則,按照戶籍生優先,非戶籍生統籌的辦法劃撥。
①戶籍生按“戶房一致”優先,“戶房分離”其次的順序劃撥。當學區內“戶房一致”新生人數超出學校招生計劃時,按戶籍遷入時間先后予以區分,時間早者優先進入,時間晚者由招生辦制定方案調劑。教育集團各校區在滿足本校區戶籍生入讀的前提下,如有空余學位,按區塊優先統籌安排集團內其他校區戶籍生。
②非戶籍生須接受統籌安排,按照監護人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時間先后予以區分,時間早者優先進入。
對符合條件但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名登記的新生,考慮區域和學校空余學位情況,統籌安排。
5.其他
吳興實驗中學、愛山小學教育集團青塘校區過渡期間仍沿用去年招生辦法。
(二)鄉鎮公辦學校招生辦法
鄉鎮學校招生工作以鄉鎮(街道)為主,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根據區域實際情況參照“中心城公辦學校招生辦法”制定具體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同步實施,確保本轄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全部入學,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統籌安排入學。
1.招生范圍
本鄉鎮(街道)
2.入學條件
根據招生工作原則,就讀鄉鎮(街道)公辦學校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A表生:屬“戶房一致”的新生,即:新生戶籍與其家庭法定房產同在一處的(含村民自建房,下同)。
B表生:屬“戶房分離”的新生,即:新生戶籍與其家庭法定房產不在同一處,且申請要求到房產所在學區入學的本鄉鎮(街道)戶籍新生。
C表生:屬“有房無戶”的新生,即:新生家庭在本轄區有法定房產并實際居住的非本鄉鎮(街道)戶籍新生。
D表生:屬“政策安置”的新生,即:新生屬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引進人才子女、招商引資投資者子女、港澳臺胞子女、華僑子女等,按照相關文件執行。
E表生:屬“隨遷子女”的新生,即:父母(至少一方)或本人已在吳興區或南太湖新區辦理《浙江省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的新生,可根據居住證辦理地點,選擇對應的公辦學校報名。
報名采取“居住證+積分”的形式,具體按照《吳興區關于保障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就學的實施辦法》施行。
可申請就讀學校見下表。
(三)民辦學校招生辦法
全面實行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即同步開始報名,同步開展錄取、同步注冊學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以下簡稱民辦學校)招生納入教育局統一管理,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在統一平臺報名,不能同時兼報。各民辦學校原則上參照“中心城公辦學校招生辦法”制定具體招生簡章,同時報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所屬鄉鎮通過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1.招生學校
湖州市吳興區楓葉雙語學校(原楓葉國際學校)、湖州市吳興區培文實驗學校、湖州南太湖雙語學校(原帕丁頓雙語學校)。
2.錄取辦法
符合報名條件的招生對象,當報名人數未滿學校招生計劃時,學校一次性全部錄取。當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時,實行搖號或電腦派位錄取。小學搖號安排在7月上旬,初中在7月中旬,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搖號或電腦派位錄取工作由區教育局牽頭,須有公證機構參加,全程接受社會監督,派位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
如選報民辦學校未被錄取,符合條件的新生自動納入公辦學校招生范圍,也可以再次選擇一所有學位余額的民辦學校報名。
7.招生流程
(一)報名進程
家長須在規定時間段內完成新生報名登記,并及時查詢審核結果和錄取學校,以免影響新生錄取與注冊。
(二)新生報到
小學報到時間為7月22日,初中報到時間為8月5日。新生憑錄取信息前往錄取學校報到注冊,具體報到事項請提前一天關注學校通告。
8.其他要求
1.各學校要嚴格按照區招生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認真做好招生相關工作。
2.各學校應在規定時間內做好新生學籍注冊管理工作。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招收不符合條件或不屬于本學區的新生。
本方案由吳興區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吳興區2023年中小學招生計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