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 #2023年湖北公務員哪些情形不得報名?#】2023年湖北公務員哪些情形不得報名?©無憂考網根據湖北省人事考試網發布的《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縣鄉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為大家解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在各級公務員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
(六)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七)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
(八)現役軍人;
(九)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2023年7月前畢業的人員,在全日制高校就讀的非2023屆畢業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較低層次學歷、學位報考;
(十)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屬于《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公通字〔2020〕11號)規定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的,不得報考公安機關、監獄機關、強制戒毒機關人民警察職位。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原文標題: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縣鄉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文章來源://www.hbsrsksy.cn/hbksy/004/004001/004001002/004001002001/20230109/7f2a8da6-5e51-46b2-ba91-95f70680875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