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 #2023年浙江公務員資格復審安排#】©無憂考網從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了解到,2023年浙江公務員資格復審安排,相關事宜如下:

面試或體能測評前,由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招錄單位具體開展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體能測評或面試。
資格復審時,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含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員還要求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或2個聘期、考核稱職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應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及與省級項目辦簽署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招募協議書”;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海島、邊遠地區計劃”(原“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人員應提供浙江省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海島、邊遠地區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志愿服務證》;
共享鄉鎮機關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錄計劃的事業編制人員應提供《鄉鎮事業編制人員考試錄用鄉鎮公務員報名推薦表》;
報考鄉鎮(街道)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等職位的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應提供退出現役證明;
參加2022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須提供市級司法行政部門出具或從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的2022年度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成績通知單。
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以內,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測評),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原文標題:2023年浙江省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文章來源://gwy.zjks.gov.cn/zjgwy/website/queryDetail.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