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報名時間
2023年內蒙古普通高校招生報名時間為2022年11月16日9:00至2022年11月27日18:00。
所有考生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預報名、報名資格審核、網上繳費和現場確認等報名手續,逾期不予受理相關報名手續。
2.網上報名及繳費
考生在規定時間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www.nm.zsks.cn),點擊“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報名”鏈接,進入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按照網頁上的說明,準確填寫每一項內容。考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認真核對已填寫的內容,對填寫錯誤進行修改,無誤后,自行打印《預報名表》。
完成預報名的考生,可使用有“銀聯”標記的銀行卡、微信、支付寶,按報名系統顯示的應繳費金額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
已完成報名繳費的考生不能自行修改引起繳費金額變化的報名信息項。若確需修改,須到旗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辦理修改信息以及補繳費等事宜。
3.報名資格審核
(一)學籍及連續就讀情況由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和就讀學校負責審核。區外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及戶籍從區外遷入我區的考生,報名時打印《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學籍及連續就讀情況審核表》,由學籍(就讀)學校和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學籍及連續就讀情況,班主任、學校校長、學籍管理部門負責人分別審核簽字蓋章。
(二)各旗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可通過核驗考生戶口簿載明的相關信息、向當地公安局提供核查名單等方式開展戶籍審核。截至2023年9月1日考生戶籍變更不足三年的和戶籍從區外遷入我區且存在“高考移民”嫌疑的,要對其戶籍遷移情況進行重點審核,各旗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會同當地公安局組織核查戶籍遷移等情況。
(三)區外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及戶籍從區外遷入我區考生,報名時未“承諾只報考高職(專科)”,應按要求提供家長從業、居所、納稅或繳納社保等相關證明材料,并打印《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區外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及戶籍從區外遷入我區考生家長具備條件審查表》,由人社、稅務、房產、蘇木鄉鎮(街道)等相關部門(單位)出具審核結論。
(四)各旗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認真核對考生本人及其父母的民族成份,對于考生本人民族成份為少數民族,但與父母雙方民族成份均不符的,打印《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民族成份審查表》,由相關公安部門或民族事務部門出具審核結論或相關說明。審核不通過的,須及時按《中國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辦法》辦理民族變更手續,如繼續保留現有民族成份,須向旗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交放棄少數民族加分、民族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班錄取資格申請。2022年11月27日之后,向民族事務部門提出民族變更申請的,一律不具有少數民族加分、民族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班錄取資格。
(五)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加強對面向農村和原貧困地區實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包括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以及中央財政支持的中西部地區農村訂單定向免費本科醫學生招生培養工作的招生宣傳,積極組織動員考生申報,并按教育部和自治區相關規定嚴格進行資格審核。
(六)對于需要審核學籍及連續就讀情況、戶籍、家長具備條件、民族成份和專項計劃等情況的考生,其審驗資料(包括戶口簿原件等)須留旗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備查。此類考生應在報名現場確認前,按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證明材料,協助完成相關審核工作,否則,不予現場確認。
(七)報名期間,考生報名信息將與高中(含職業高中、中專、技校等,下同)學籍注冊信息、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籍注冊信息、往年的報名信息等進行校驗;報名結束后,考生報名信息將與公安部門的戶籍信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社保信息、稅務部門的納稅信息等進行校驗。根據校驗情況,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將需要重新核查報名資格的考生數據下發各盟市,各盟市務必于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核查并上報核查結果。
4.高考報名入口
5.信息來源
原文標題:關于做好2023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
文章鏈接://www.nm.zsks.cn/zszc1/202210/t20221025_435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