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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號:中央財經大學本科招生辦
2.招生紀檢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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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因各省級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適用于省(區、市)內范圍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學校在當地執行的招生政策均以學校在所在省(區、市)公布的本科招生章程內容為準。對于各種媒體平臺節選公布的學校招生章程,如有不一致,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中央財經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校長聲明:高考咨詢人員意見僅供參考,任何關于能否錄取的預測,都不屬于學校的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