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鎮街教體文旅局(教育和體育事務中心)、市直屬中學: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物理、化學、生物學等科目實驗考試的指導意見》(粵教考〔2020〕7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中山市2022-2024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物理、化學和生物學實驗考試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
2021年12月8日
中山市2022-2024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物理、化學和生物學實驗考試實施方案
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物理、化學、生物學等科目實驗考試的指導意見》(粵教考〔2020〕7號)和《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中教體〔2018〕66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物理、化學和生物學實驗考試(以下稱實驗考試)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實驗考試以教育部印發的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為依據,注重考核學生在實驗環境中對理科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掌握情況,注重考核學生規范操作實驗以及觀察實驗現象和分析解決實驗問題的能力。通過實驗考試促進實驗教學的普及與提升,推進素質教育,推動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
二、考試對象
從2020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學生開始實施,在我市各初中學校就讀的學生均應參加實驗考試。報名參加高中階段學校和有要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的社會人員,應按規定參加實驗考試。
三、實施方式
物理、化學實驗考試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進行,由市教育和體育局統一組織,統一命題,統一評卷。生物學實驗考試安排在八年級下學期進行,由市教育和體育局統一命題,各鎮街和市直屬學校組織實施。
四、考試辦法
(一)考試內容。實驗考試重點考查學生的實際操作技能,考試范圍為課程標準涉及的實驗或某個實驗中的一部分,具體內容在各科實驗考試說明中另行公布。
(二)考試方式。物理、化學實驗考試同時組織,學生考兩科(分不同考場)。考生單人單桌獨立考試,從當年公布的該科實驗考試試題(提前一個月公布)中隨機抽取一道試題,考試采取“現考后評”(考生現場操作實時錄像考后集中評分)方式進行。
生物學實驗考試采取“現考現評”(考生現場操作現場評分)或“現考后評”方式進行,由各鎮街和市直屬學校確定。
(三)考試時長。每科實驗考試時長不超過10分鐘。
(四)成績呈現及應用。每科實驗考試滿分為該科目總分的10%,考生實驗考試所得分數與該科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閉卷筆試分數的90%相加后作為該科目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
五、免考和緩考
(一)免考。上肢殘疾考生、色盲、高度近視、高度遠視考生或因突發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參加考試的考生,憑法定殘疾證書或中山市內三甲醫院開具的有效證明,可申請單科免考或多科免考。因身體原因申請免考的考生,免考科目實驗考試成績按該科實驗考試總分的80%計算。
(二)緩考。因突發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考生,可申請緩考。每科實驗考試全市安排集中補考。緩考考生因身體或其他特殊原因仍不能參加補考的,實驗考試成績按該科實驗考試總分的60%計算。
申請免考和緩考的考生,需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由考生所在鎮街教育主管部門、市直屬學校審批,并報市招生考試中心備案。經審核批準免考(緩考后因身體或其他特殊原因仍不能參加補考)的考生名單,各學校應于考試(補考)前分別在考生所在班級及學校公告欄同時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缺考且沒按規定申請免考或緩考的,該科實驗考試成績記0分。
六、考點設置
按照“相對集中,就近考試”的原則,各鎮街至少設立1個考點,市直屬學校分別單獨設立考點,每個考點至少設立物理和化學標準化實驗室考場各1間(化學可與生物學共用1間考場)。
考點按照市教育和體育局公布的統一標準進行建設和部署(建設標準另行通知),并經市教育和體育局驗收通過方可作為理化生實驗考試考點。考點設置由市教育和體育局統一公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實驗考試工作由市教育和體育局統一領導,并成立實驗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市教育和體育局局長任組長,分管基教與教研、招生考試、教育技術的副局長任副組長,小組成員包括基礎教育二科、市招生考試中心、市教研室、市教育技術中心、安保科等科室負責人。
市教育和體育局各有關科室分工協作,密切配合,精心組織,建立統一高效的工作運行機制。基礎教育二科負責制定實驗考試實施方案,組織協調各科室開展工作。市招生考試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實驗考試,制定實驗考試考務工作細則、監督機制,調配監考人員,組織巡考,組織評卷。市教研室負責制定各科考試說明及評分標準,考試命題,配合評卷工作。市教育技術中心配合制定各科考試說明及評分標準,制定實驗考試考場建設標準并指導建設,組織開發實驗考試的考場監控、考試錄像和網上評卷系統,組織考點驗收,配合評卷工作。安保科負責實驗考試的安全保障工作。
各鎮街和市直屬學校成立相應領導機構,負責本轄區內的實驗考試工作,全面承擔考試組織管理責任,制定實驗考試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確保實驗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二)加強條件保障。各鎮街和市直屬學校要按照教育部頒布的初中教學裝備配置標準,切實加強理化生師資及實驗室、實驗儀器設備配置,并按照市教育和體育局發布的考點標準要求落實實驗考試考場建設。
(三)落實安全責任。各單位(考點)要建立實驗考試安全管理責任制度,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高度重視考試安全管理,確保考試安全進行。要切實做好學生實驗安全意識教育,教育考生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點統一安排,愛護儀器設備。各考點要加強對實驗室配電、易燃品以及有毒、有腐蝕藥品的購置、存放和使用管理,制定防范預案,確保考生、評委及工作人員人身安全。
(四)強化監督檢查。各單位(考點)要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嚴肅考風考紀,嚴防各類違紀舞弊事件發生,及時處理相關問題和突發情況,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市教育和體育局。實驗考試期間,市教育和體育局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并派駐紀檢人員到各考點巡視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