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山西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當前疫情形勢下人員及大型活動管控工作的通知》(晉疫情防控辦函〔2021〕160號)規定,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風險區入晉返晉人員實施“7+2”居家健康監測。故通信行程卡帶“*”的考生,需提前準備確已完成“7+2”居家健康監測的證明材料(包括入晉返晉交通憑證、住宿憑證、社區證明等)。在考試當天進入考場前,連同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紙質)一同提交考點工作人員。如無法提供上述證明材料,不得參加考試。
各位考生:
2021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將于11月21日舉行,為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下考試組織實施工作,根據我省疫情防控有關要求,現將有關防疫要求告知如下,請廣大考生遵照執行。
一、考前進行核酸檢測
考生應當于考前到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檢測資質的醫療機構或者檢測機構進行核酸檢測。
考生參加主觀題考試時應提交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紙質),無法出示符合條件的核酸檢測報告,不得參加考試。請考生預估檢測所需時間,合理安排采樣檢測。
二、做好健康狀況監測
自考前14天(11月7日)起,須登錄司法部或微信公眾號“應試人員每日健康打卡”填報信息,進行自我健康狀況監測。若出現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癥狀的,要及時向客觀題考試報名地市司法局報告。
建議考生在無禁忌癥情況下“應接盡接”,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種。
三、簽訂健康承諾書
考生須在司法部報名系統簽訂《2021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應試人員健康承諾書》后,方可打印準考證,未簽訂承諾書的將無法打印準考證。
四、做好疾病預防
盡量避免到中高風險地區、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活動,自覺預防流感、新冠肺炎等疾病的傳染感染,以免健康數據異常,影響正常參考。異地考生請注意選擇安全衛生的環境就餐、住宿。
五、做好個人防護
赴考點出行時,須提前準備好口罩(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手套、紙巾、手消毒劑等個人防疫物品。考前入場和考后統一離場階段,均要佩戴口罩,通過考務安全管理系統進行人臉識別時摘下口罩。低風險地區的考生考試期間可自主決定是否佩戴口罩。非低風險地區、隔離考場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六、遵守防疫要求
考生應在考前申領通信行程卡和健康碼。須提前70分鐘到達考點。進入考點應當提交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紙質),并接受行程卡和健康碼查驗、體溫測量。已提交核酸檢測報告,并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低于37.3℃)、健康碼為綠碼的考生,方可正常進入考點。
考生到達考點第一次測量體溫不正常的(≥37.3℃),安排至留觀室適當休息后使用其他設備或其他方式再次測量體溫,對考前兩次測量仍不正常的,由考點專業研判和評估后,認定可以參加考試的,安排至隔離考場參考,按疫情防控相關規定開展核酸檢測等處置。
考試期間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的,由考點專業研判和評估后,認定可以繼續參加考試的,安排至隔離考場參考,按疫情防控相關規定開展核酸檢測等處置。
七、不得參考具體情形
(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未治愈的;
(二)無癥狀感染者未治愈的;
(三)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隔離期未滿的;
(四)考前(21天)有出境史或國內(14天)有高、中風險地區活動軌跡、人員接觸史隔離期未滿的;
(五)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已治愈未超過14天、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
(六)無法出示符合條件的核酸檢測報告的。
八、嚴懲瞞報行為
考生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情節嚴重的,記入考生誠信記錄,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有關考試期間的防疫要求將根據國內外疫情形勢動態調整。應試人員應當隨時關注山西省司法廳網站或山西司法微信公眾號,及時了解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同時保持手機電話等通訊暢通。
省司法廳及各考區司法局咨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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