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鶴峰縣教育局文件(鶴教〔2021〕16號)《關于做好2021年秋季學期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容美城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對象和范圍
(一)招生對象。招生片區內年滿六周歲的適齡兒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招生范圍:
1.八峰民族學校:招收容美鎮適齡居民子女。
2.縣實驗小學(計劃招生180人):招收楊柳灣居委會、白鶴井居委會、龍井村、容美村一組、二組、中村村、新莊村的適齡居民子女。
3.縣思源實驗學校(計劃招生360人):招收中壩路居委會、車站路居委會、張家村、容美村三組、四組、康嶺村、官坪村、石門村、彭家埡村、觀音坡村、大溪村、二果坪村、麻旺村、細柳城村、屏山村、張家坪村、唐家鋪村、楊柳坪村、廟灣村的適齡居民子女。
4.老村教學點:招收核桃灣村、板凳臺村、大坪村、呂坪村、朱家山村的適齡居民子女。
5.私立創新學校(計劃招生45人):全縣范圍內招生。
二、招錄原則
根據《湖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消除大班額專項規劃有關工作的通知》(鄂教基辦[2016]6號)文件規定,各學校優先招錄第一批入學對象,在學校學位有空余的情況下,對第二批入學對象進行公開搖號確定。
三、入學登記的證明材料
(一)第一批入學對象
1.戶籍在招生范圍內的適齡兒童,憑戶口簿登記。
2.優撫對象:(1)現役軍人及消防救援人員子女;(2)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和傷殘軍人警察子女;(3)參戰退役軍人子女、屬于烈士子女和功臣模范的退役軍人子女、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或者特殊崗位服現役的退役軍人子女;(4)劃片招生范圍內社會撫養機構撫養的孤殘兒童、少年。由父母或監護人持相關證明證件、戶口薄、居住社區證明等材料予以登記。
3.招生范圍內2021年8月31日以前國家公職人員、公有制企業因工作調動其子女需隨遷入學就讀的。憑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調動文件、由縣教育局審核確認后招錄。
4.招生范圍內符合招商引資政策的入學對象,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縣委政府及以上黨委政府和部門明文規定的其他優先入學對象,持縣人社局或縣經信局證明材料、戶口薄到對應學校登記。
5.入學對象家庭屬政府拆遷(或移民),安置地在學校招生范圍內的,持縣征遷辦或縣移民局證明材料、戶口薄到對應學校登記。
6.入學對象持有學校招生范圍內有效居住證一年以上(2020年8月31日以前發證的),且實際居住在學校招生范圍內一年以上的,持居住證、戶口薄到對應學校登記。
7.入學對象或其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學校招生范圍內有合法房產的(含經濟適用房或政府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且實際入住一年以上(2020年8月31日以前入住的)。持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戶口薄到對應學校登記。
(二)第二批入學對象
1.容美城區經商人員子女,在區域內學校有空余學位的前提下,憑《營業執照》(經營時間至少一年以上)和戶口簿原件,到經營地址所在片區對應的學校登記,參與搖號。
2.鄉鎮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原則上應回戶口所在地學校就讀,戶口所在地沒有學校或離學校特遠的學生,在城區學校學位有空余的情況下,憑務工人員有效證明(務工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經學校同意可以登記,參與搖號。
四、工作流程
(一)做好政策咨詢解釋
登記期間,城區學校抽調熟悉招生政策的教職工,成立新生招錄咨詢組,專門負責入學政策咨詢和資料初審,引導家長到相應登記窗口登記。
(二)分批次登記造冊
入學登記時間為2021年8月20日至21日,每天工作時間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逾期不予登記。
城區各學校對符合政策的適齡兒童進行登記時,先登記第一批入學對象。登記結束后,如有空余學位,再登記第二批入學對象。登記時查驗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收存其復印件。
同一學生只能到一所學校登記,到兩所學校及以上登記的,視同擾亂招生秩序,取消其城區學校一年級新生錄取資格。
(三)搖號和招錄結果公示
1.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和第一批入學對象的實際登記人數,確定搖號學位數。第一批入學對象入學登記人數已經達到學校招生計劃時,則沒有空余學位,不再搖號。
2.城區各學校成立由學校領導、教職工代表、家長代表、公證人員組成的搖號工作組,于8月22日上午9:00,根據空余學位數,組織符合搖號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或監護人參與公開搖號,現場公布搖號結果。搖號結束后,城區各學校新生招錄名單張榜公示。
3.搖號未被招錄的適齡兒童,調劑到有空余學位的鎮內學校就讀。如不服從調劑,回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