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辦幼兒園報名時間為2021年8月8日(星期日),各園不得提前招生。
招生程序
(一)公辦幼兒園
1.發布招生通告
公辦幼兒園于7月21日前發布招生通告,明確招生對象、招生辦法,說明報名時必須提供的材料等。
2.辦理報名手續
(1)網上預登記:招生片區及余額輻射片區符合條件的適齡幼兒根據時間安排進行網上預登記。
(2)現場確認:網上已登記并審核通過的需攜帶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現場確認。若招生片區內符合條件適齡幼兒數超出幼兒園學位數需進行分流的,則待分流后再到相應幼兒園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如下:
1)入園體檢表原件:可到集美區婦幼保健院體檢;
2)兒童預防接種證原件及兒童預防接種情況審核報告;
3)健康卡原件及兒童健康檢查記錄;
4)戶口簿(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學生本頁的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1份存檔);
5)房產證原件、復印件1份(預登記已審核通過的不用提交此項材料)。
(二)民辦幼兒園
1.發布招生通告。各民辦幼兒園于7月31日前發布經區教育局備案的招生通告。
2.辦理報名手續。在規定的報名時間由家長或監護人到幼兒園辦理報名手續。報名時應提供:戶口簿(原件、復印件),兒童預防接種證原件及兒童預防接種情況審核報告,健康卡,入園體檢表等材料,具體請關注幼兒園招生通告。
公辦園招生劃片
各公辦園應嚴格執行招生劃片規定,不得無故跨片招收學生、擴大招生范圍,。
注意事項
1.幼兒園是對3周歲以上學齡前幼兒實施保育和教育的機構。
2.家長應如實填報相關信息和提供報名所需材料,如有發現填報虛假信息、提交虛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報名資格。
3.家長或監護人應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網上預登記和現場確認。因故不能如期到園現場確認的,應事先向幼兒園提出書面申請,經幼兒園同意后方可延期確認。超過登記期限未登記及未經批準超過確認期限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工作要求
(一)各園要嚴格認真執行招生政策,根據就近入園的原則和本園實際,制定招生通告,有序地完成招生工作。對那些為擇校而造成“寄戶”、“掛戶”人戶分離情況的適齡幼兒,各幼兒園應正確疏導,動員家長將戶口遷回實際居住地入園。對不符合片區招生條件的適齡幼兒,各幼兒園要耐心解釋,引導到就近合法民辦幼兒園報名就讀。
(二)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各類幼兒園要嚴格按區教育局核準的招生計劃招生,凡未登記注冊的幼兒園,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幼兒園要嚴格控制班生額,若因特殊情況需突破班生規模或增加班級數量,須經區教育局審核批準。幼兒園在確保完成片區招生任務且班生數有余額的情況下,采用搖號的方式接收余額輻射對象。
(三)加強幼兒園招生監管。區教育局將于7月30日前在集美區政府網向社會公布接受分級收費管理的普惠民辦幼兒園名單。各民辦幼兒園要根據幼兒園定級評估情況,合理核定招生計劃并向社會公布,民辦幼兒園每學年應按規定將招生情況報區教育局備案。要建立招生宣傳材料報備制度,各民辦幼兒園不得進行不實宣傳,不得超計劃招生,如有不實宣傳并造成社會影響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各園應嚴格按收費許可項目和標準收費,抑制過高收費。接受分級收費管理的普惠民辦幼兒園招生時應對符合財政補助條件的幼兒進行資格審查,并根據審查結果按與區教育局協議規定的保教費標準進行限價收費,不得未審查先收費。
(四)做好殘疾幼兒入園工作。各幼兒園要認真貫徹《殘疾人教育條例》,接收服務片區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幼兒入園,特別要做好輕度智障幼兒的隨班就讀工作,不得歧視或拒收。
(五)加強招生服務工作。各幼兒園應積極簡化招生手續,做好招生對象的確認工作。招生期間設置咨詢處,公布咨詢電話,引導不符合片區招生條件的適齡幼兒選擇已批辦的民辦幼兒園入園。要增強法制觀念、政策意識和服務意識,認真做好群眾的來信來訪工作,及時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問題。嚴禁推諉和上交矛盾的現象,切實維護招生秩序,維護社會穩定。
(六)加強招生工作監督檢查。各園要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加強對幼兒園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紀律要求,加強監督檢查,認真維護教育公平。各幼兒園在招生過程中不得對入園幼兒或家長進行測試。各園紀檢監察和相關人員應強化招生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監督,對違反招生紀律的人員將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七)各公民辦幼兒園要根據本招生工作意見,于7月21日前將各園招生通告報區教育局備案。
區教育局招生咨詢電話:6068382、6255699
,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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