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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理方式和時間
公示期間如對上述人員有異議,請向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反映,受理電話:0471-12370
公示時間: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8日
【公示】
各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級有關部門歸口上報擬錄用人員名單,由省考錄辦統一在省政府門戶網和省公務員局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錄用】
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制發《錄用通知書》。考生一經錄用,必須按規定時間辦理報到手續并報到上班。報到時,新錄用公務員的身份證、準考證、錄用通知書所載照片必須和本人一致。新錄用人員憑《錄用通知書》辦理行政、工資、戶籍遷移、檔案轉接等有關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視為放棄錄用。
本次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5年服務期限內,不得調入上級機關或報考上級機關公務員。另外,職位表中有具體服務期限和處所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