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查考核(5月18日至6月17日)
1.省內院校高校畢業生。由報名人員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按照《福建省2021年“三支一扶”計劃省內高校畢業生審核辦法》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通過后進行考核評分,并通過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提交至報名崗位所在縣(市、區)人社局復核,紙質材料簽章后統一報送市人社局。
2.省外院校福建生源高校畢業生。由市人社局按照《福建省2021年“三支一扶”計劃省外高校福建生源畢業生審核辦法》(以下簡稱《省外高校審核辦法》)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后,由報名人員登錄公共服務網下載打印本人《報名表》,連同《省外高校審核辦法》一并提交所在學校院(系),由所在學校院(系)進行考核評分并填寫《福建省2021年“三支一扶”計劃省外高校福建生源畢業生報名人員考核匯總表》,簽章后于6月17日前寄送至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根據院校提交材料進行資格復審和考核評分。
(三)確定派遣人選(6月18日至7月20日)
1.確定體檢人選。公共服務網按照量化考核評分標準,自動生成個人量化考核總分值,各縣(市、區)人社局在滿足招聘崗位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量化評分結果從高到低確定初步體檢人選。在分值相同情況下,按照青年馬克思主義培養工程結業學員優先、專業匹配情況優先、入學前戶口所在地優先、專業成績排名情況優先、退役大學生士兵優先、殘疾畢業生優先、少數民族畢業生優先的次序,確定體檢人選;無人報名或報名人員均不符合崗位要求等無法產生體檢人選的崗位,從“服從調劑”且符合本崗位條件的報名人員中,按調劑量化考核標準評分后,依據調劑量化考核分值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選。如調劑產出的第一體檢人選自愿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第二人選遞補為體檢人選,以此類推。
2.組織體檢。各縣(市、區)人社局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統一組織體檢。體檢人選的名單、時間和地點,通過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和龍巖市人力資源超市網(網址://www.lyrcw.com/)公開發布。
3.人選備案。市人社局將各縣(市、區)經體檢合格后確定的人選名單報省“三支一扶”辦備案,經備案同意后,確定為擬招募人選。不符合招募對象和條件的,將取消招募派遣資格。
4.人選公示。經省“三支一扶”辦備案無異議的人選名單,在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和龍巖市人力資源超市網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正式招募人員。
出征派遣之前,如招募人員未達到招募計劃數,各縣(市、區)可根據本地實際進行增補。
(四)崗前培訓和出征派遣(8月10日前)
市人社局統一組織派遣對象進行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后派遣“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到服務地報到,簽訂《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協議書》。“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到崗服務后,原則上不得調整服務單位。
上述組織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調整,將及時在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和龍巖市人力資源超市網公布。
五、政策保障
(一)在崗待遇
1.服務期間,按月給予“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發放生活補貼(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4042元);統一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服務單位比照本單位相同崗位在編工作人員落實“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同等福利待遇。
2.新招募且在崗服務滿6個月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按照每人3000元標準發放性安家費補貼。
3.到納入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范圍的“三支一扶”的高校畢業生,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服務縣(市、區)財政按每年2000元代為償還,具體按原省人事廳、省財政廳《關于做好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人發〔2007〕76號)文執行。
4.服務期間,由各級人社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提供人事檔案保管服務。服務滿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定。服務期間按規定解除協議的,實際服務并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可計算為連續工齡。
5.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衛生計生委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有關規定的支醫人員,由服務地相應醫療機構出具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當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幫助辦理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有關手續,確保能順利參加考試。
各縣(市、區)、各高校可根據實際,制定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政策措施,進一步提高保障水平。
(二)期滿政策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2年服務期滿后(足年足月足日),服務協議自動終止,自主擇業。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前無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內參加機關事業單位考錄(招聘)、各類企業吸納就業、自主創業、落戶、升學等方面可同等享受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相關政策。
2.在全省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安排當年招錄計劃數10%的職位,定向招錄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和大學生退役士兵。
3.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報考省、設區市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3分;報考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5分。承擔“三支一扶”計劃招募任務的縣(市、區),在開展事業單位招聘時應根據當年期滿人員數量拿出一定比例的崗位,采取“專門崗位”或“專項招聘”方式,面向“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招聘。對于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我省鄉(鎮)事業單位編制內新增工作人員時可以直接聘用,由接收單位報縣(市、區)人社部門核準,在原服務單位直接聘用的不再約定試用期。
4.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符合報考條件,在服務期滿后三年內報考省內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在同等條件下招生單位優先錄取。對于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的,學校應為其保留學籍至服務期滿。
5.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有就業意愿的,由服務地縣(市、區)人社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有針對性地提供就業指導和推薦服務。有創業意愿的,及時納入當地“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等,有針對性地提供創業公共服務,按規定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6.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或進入國有企業就業的,其服務期間計算工齡,支教服務期間計算教齡,其參加工作時間按其到基層報到之日起算。
7.服務期滿被錄用為公務員的,試用期工資可高于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公務員的試用期工資,按相同學歷新錄用公務員轉正定級工資標準低1個級別工資檔次的數額確定;被事業單位聘用的,崗位工資按所聘崗位確定,薪級工資比照本單位相同學歷新聘用人員定級工資標準確定。
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不再重復享受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專門職(崗)位、報考事業單位加分和鄉鎮事業單位考核聘用等就業優惠政策。
六、經費保障
(一)省級“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社會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體檢、培訓、慰問等所需費用由省級財政安排專項經費支付,經費指標已下達各縣(市、區),各縣(市、區)按照《福建省省級“三支一扶”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執行。
(二)市級“三支一扶”計劃畢業生崗前培訓費用由市級承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費用由各縣(市、區)承擔,根據《龍巖市財政局龍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福建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龍人社〔2019〕21號),可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市級“三支一扶”計劃所需經費,按照閩畢支〔2021〕15號文件執行。
(三)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各縣(市、區)可向當地財政申請一定經費作為“三支一扶”專項工作經費,并對為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提供免費就業服務的人才服務機構和職業介紹機構,給予適當經費補助。
七、管理服務
(一)各縣(市、區)應落實《福建省省級“三支一扶”計劃管理暫行辦法》,堅持“誰用人、誰受益、誰負責”和分級管理的原則,壓實工作責任;堅持培養與使用、管理與服務相結合,加強安全健康管理;扎實做好“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戶籍、檔案、組織關系接轉,日常管理、年度考核、期滿考核及就業跟蹤服務等工作。
(二)對招募工作不負責、管理服務不到位、優惠政策不落實的縣(市、區),市人社局將調減其今后的招募計劃,直至停止招募。
(三)市、縣(市、區)人社局“三支一扶”業務經辦部門聯系電話為:
龍巖市:
新羅區:
永定區:
漳平市:
上杭縣:
武平縣:
長汀縣:
連城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