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報考職位資格條件中有其他條件要求的,須提供相關材料。例如,關于專業,因院校專業設置原因,提供由學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一專業證明”材料,須由考生本人寫出情況說明并作出承諾,載明“如以上情況與本人事實不符,責任自負”,并由考生本人簽字。報考招錄“中共黨員”職位的考生需要提供黨組織關系所在黨支部出具的《黨員證明》原件。報考“大學生退役士兵”和“退役士兵”職位的,需提供入伍地縣級以上武裝部出具的士兵證明材料原件(注:需要體現出入伍地、入伍時間、退出現役時間等內容)、退出現役證原件和復印件。報考“服務基層項目”職位的考生需要提供所服務項目的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報考限制戶籍條件的職位,考生需要提供戶口本等戶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報考設置“兩年基層經歷”職位的考生需要提供兩年基層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材料。
3.其他職位要求條件請結合《吉林省2021年度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及《2021年吉林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中的規定進行審核。
4.每名資格復審考生均需填寫《承諾書》(注:需要手寫簽名)。
需要注意:1.吉林省生源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吉林省生源的大學生退役士兵還需要提供生源證明(高中畢業證或者高考報名的材料)。
2.服務基層項目職位在審核時要按照《2021年吉林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中的要求進行審核,注意提供的材料、服務期的計算、不可重復得利的情形。
3.限制戶籍的職位在審核時要注意入戶滿一年的限制條件和計算時間。
三、資格復審工作要求
1.在審核過程中發現證明材料存疑,須由考生本人寫出情況說明并作出承諾,載明“如以上情況與本人事實不符,責任自負”,并由考生本人簽字。考生可先參加下一環節考試,待其進入考察環節經進一步核實后,確定結論。必要時,可以調閱考生檔案。
2.本人不能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的,可提供《委托書》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考生本人需與資格復審單位當場核實。放棄面試資格人員,需要出具《放棄面試聲明書》。()
3.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要按照當前屬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