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體能測評對象
體能測評對象為報考我市公安和法院司法警察職位并且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是否通過資格審核以考生本人登錄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系統查詢到的結果為準(考生系統首頁—資格審核附件上傳—審核狀態為“審核通過”)。請考生及時留意資格審核結果,保持通訊暢通,便于招錄機關通知。
三、體能測評時間
體能測評于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分兩批進行。第一批:上午7:30—8:00集中報到,8:30開始進行測評,參加測評的為報考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澄海和潮陽分局職位的測評對象;第二批:下午2:00—2:30集中報到,3:00開始進行測評,參加測評的為報考市公安局金平、龍湖、濠江、潮南分局、南澳縣公安局,市法院和金平區法院司法警察職位的測評對象。
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準時報到(上午8:00前,下午2:30前),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評資格,未帶齊證件的不得入場。
四、體能測評地點
汕頭市體育運動學校(市長平路18號)。
五、體能測評結果公告
體能測評結果當場發放至本人。測評對象是否入圍面試詳見我市發布的面試公告。
六、考生健康管理
根據我省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請廣大考生在考前14天及時申領“粵康碼”,每日如實進行健康申報,加強防疫知識學習,自覺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測評前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批準證明和72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測評前14天內有國外和港臺旅居史的考生不能參加體能測評。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體能測評時間調整的,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時發布公告。
七、注意事項
(一)考生須仔細查看體能測評須知,知悉其中所有事項后參加體能測評。
(二)請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預先熟悉體測地點和交通線路,預足時間,務必按時報到參加體能測評。考點不提供停車,請選擇好交通工具。
(三)為確保體能測評不受干擾,除考生、考官及工作人員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場內。體能測評過程中,考生不能與無關人員會面或交談。
(四)由于體能測評運動強度較大,請考生視乎天氣情況適當準備衣物和運動鞋,自備飲用水和食物補充能量,做好體能測評的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