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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時間
2021年1月25日-2月3日。
二、受理舉報部門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各市考生的舉報,由考生報名所在市人事考試機構受理;對省直考生的舉報由省人事考試局受理。我市的考生由韶關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三、失信人員查處
公示期間全省各級人事考試機構集中受理對上述全科成績合格人員的監督舉報,對虛假承諾行為,一經查實,將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考試機構聯系方式
考試機構:韶關市人事考試中心
聯系地址:韶關市湞江區東河北路1號,4號樓五樓考試服務部。
聯系電話:、860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