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人數較多的單位,請盡量由單位人事科統一代為領取(憑單位公章),來之前請查詢并記下所有職工的報名序號并按從小到大的順序排列;
(2) 如個人前來領取成績單,則請攜帶準考證,如準考證已遺失,請攜帶身份證并點擊下面的鏈接后查詢并記下自己的報名序號;
(3) 代他人領取成績單則需攜帶他人的準考證或身份證;
(4) 此次考試凡參加了考試的考生(除缺考、違紀和零分外)均有成績單。
監理工程師考試以兩年為一個周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監理工程師考試通過以后,請考生攜帶相關材料,到各報名點或其他指定地點辦理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一般在成績公布2~3個月后陸續領取。
領取方式:
個人領證: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或成績單領取(成績單在查詢成績時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單位)代領:憑代領人及持證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個別省禁止他人代領);
攜帶資料:
領取須持本人身份證(護照或駕照)原件、成績單、準考證原件。若代領,代領人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證件。(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要求以當地規定為準)
證書效力:
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的、人事部與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注冊管理:
取得《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者,須按規定向所在省(區、市)建設部門申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滿前3個月,持證者須按規定到注冊機構辦理再次注冊手續。
換證條件:
1、持有建設部頒發的《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
2、持有人事部、建設部聯合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3、滿足《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要求的其他注冊條件。